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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辞退的经济补偿

 04-25 19:12  悬赏 55  发布者:342618……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闸北区 回答:(10)
本人于2011年8月24日和银河证券上海某营业部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至2012年2月23日,合同终止日期2014年8月23日。
2012年4月20日,公司营销部门负责人通知我,由于本人业绩不好,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我主动递交辞职报告走人,对此我没有同意。
按照劳动合同上的规定,公司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我在此公司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按照劳动法规定可以拿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合计应该是2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但公司负责人拒绝了我的要求,并宣布把我开除了。理由是以下两个:
1、考勤  公司说我没有电子考勤记录,但是公司根本就没有发给我电子考勤卡。并且我们部门员工的考勤是以每周两次的例会上签字为准的,并没有规定每天打卡,别的员工也都基本没有打过电子考勤卡。
2 在公司内部散布不良言论,以下是我在公司内部QQ交流群发的信息全文:
各位市场营销部的领导和同事们,大家好。在此我要说一件事,希望大家能够关注。
近日营销部的领导找我谈话,说由于本人的业绩不好,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这是公司的权力,无可厚非。但是,却要我自己主动辞职,主动递交辞职报告,这一点上我没有同意。因为公司没有权利强迫员工辞职,没有权利强迫员工写辞职报告。
本人是11年8月入职,已经过了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辞退员工,要提前30天下达书面通知,或补发一个月工资。同时,如员工在该企业工作满半年以上,企业还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一个月工资。这些是劳动法明文规定的,入职时所签定的劳动合同上也有相同的内容。
银河证券作为一家券商,在执行证监会相关行业规定上做得很好,但同时也是一家企业,也需要遵守劳动法!
某位领导,很抱歉我没有听您的话主动递交辞职报告,因为涉及到我个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者肯定是要维护的。所以,您也不用扬言要开除我,因为即使如此也不能逃避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再说了,您凭什么开除我?就凭我没有听您的话主动辞职?现在是法治社会,我建议您还是去补习下劳动法。
希望银河能够遵守劳动法规,善待自己的员工,不管是在职的还是曾今为你工作过的。

请问这算的上不良言论吗,公司能以此为由开除我吗?

今天公司负责人已经通知我被开除了,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去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的话有胜诉的把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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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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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4月25日 21时53分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5 19:21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追问:

投诉有用吗,公司负责人对我说,随便我去申请仲裁或者起诉,他们有办法应对的

回答:

你不去投诉怎么知道么用。

追问:

刚去12333投诉了,谢谢您的建议!

回复时间: 2012-04-25 20:33
公司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通过专业服务。
回复时间: 2012-04-25 21:02
公司不能开除你,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4-25 21:33
你好,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4-25 21:49
公司不能开除你,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4-25 22:08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4-26 09:34
公司做法违法,你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4-26 10:08
可以申请仲裁维权,若是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4-26 10:17
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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