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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房屋事故

陕西-西安 04-26 14:14  悬赏 0  发布者:wlu518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姐姐家盖房子 属于包工的 但农村盖房都没有合同  现在给2楼上板时电葫芦他们没有搭好 上料是到了砸在楼板上,把楼板砸断了把他们一个工人给伤了 现在在医院治疗 姐姐家给了钱先看病了 现在已经要几次钱了 而且工程也停下来了好多天了  包工头整天在医院陪病人 其他的工人也不干活 就这样放着  我想了解我们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还有他们一直不施工 就这样拖着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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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6 14:21
你们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4-27 21:30
你姐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他们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如果口头约定,你姐对事故不承担责任,由包工头承担。
回复时间: 2012-04-26 14:18
雇员在雇佣过程中受伤,由雇主承担责任,因此,对于受伤的工人应有工头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4-26 14:57
你姐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他们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如果口头约定,你姐对事故不承担责任,由包工头承担。
回复时间: 2012-04-26 19:1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姐应当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那么我们的工程现在如何进行呢 已经拖了十几天了

回答:

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追问:

是的,承包方现在以病人为由,一直在拖说是楼板的质量有问题才断,我们可否从新找人做呢 ,还有现在问题没有解决现场是否可以进行施工

回答:

这只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5-09 10:50
你们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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