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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伤 请求法律人事帮忙分析 ~~急急

福建-南平 03-05 09:39  悬赏 0  发布者:q28452……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现在22岁了那是我19岁时候发生的事情他现在在来找我~~当时我有点喝多了在宾馆我把门关的稍微大声点那个服务员态度有点恶劣的说叫我不要把门关了那么大声!~我说管你什么事情尽头上来的时候我就冲上去打他了当时宾馆的老板也在里面!~我们两纠纷的时候老板在傍边劝架服务员就不小心把玻璃撞碎了,玻璃碎就溅到他膝盖里面去当时我还不知道以后我的朋友出来帮我担保就叫我先回去了 以后我就回去了而他的伤害我不知道·是以后我朋友告诉我才知道的~我朋友就帮我担保了一千五的医药费···我也问了我朋友很多变他都说给··到了我现在的时候老板找我家来了说一分钱也没给~·还说玻璃碎是我拿来要砸服务员没砸到才砸他膝盖上的·他现在要上诉。膝盖的伤势都伤到骨头里去了这么多年还没好~~~请求法律人士帮忙分析··我是否需要赔偿··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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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05 09:47
如果对方能够证实是对方自己撞碎的话,你只需承担一少部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3-05 09:51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计算;伤势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个人觉得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即使他起诉也不会胜诉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10-03-05 09:54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回复时间: 2010-03-05 15:28
可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3-06 11:03
你好,已经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对方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支持。
如不清楚或有其它问题,非常欢迎您来电详细咨询,厦门 吴金荣律师 1596020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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