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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二手车位过户的疑问

 04-30 04:26  悬赏 15  发布者:zXN3828 回答:(3)
您好。我想购买一个二手车位,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如果评估公司评估价格在13w(含13w)以内,则由新业主支付13w给原业主,由原业主负责办理后续所有交易过户的税费等;如果评估超过13w,则超过部分由新业主负责支付过户的税费。    目前,原业主说评估价格在18W,双方都需要缴纳较多的税费,建议是双方到公正处办理公证,原业主把产权证交给新业主,并公证授权新业主全权处理车位,包括后续的转让、过户等。请问这合法麽?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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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30 06:18
有一定的风险,原业主可以办抵押、再行转让等。
回复时间: 2012-04-30 10:21
有一定的风险,原业主可以办抵押、再行转让等。
回复时间: 2012-04-30 21:15
有一定的风险,原业主可以办抵押、再行转让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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