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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收银员赔偿问题

吉林-延边 05-02 23:28  悬赏 0  发布者:flower……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一家小超市工作一年多,来时和交接人员(老板)清点了所有货品,按零售价盘货,进货由老板负责,每次我都清点进货商品并签字,现准备辞职,三个月前口头提出辞职,现又和老板经盘点货物出现2万差额,老板要求赔偿进货价,在这工作一年多并未签任何协议及合同之类文件,期间一直有监控但只能保存一个月,而且钥匙是老板和我都有一把,都可以随时进入超市,我一直严于职业操守,没有任何贪念之心,所以我想问下这钱我是不是该赔?该赔多少?我非常着急,希望能有有人帮助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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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03 09:41
未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如果老板起诉你就应该他负责举证,证明货物是你弄丢的,否则很难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5-03 11:20
未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回复时间: 2012-05-03 11:29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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