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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足伤残补助金差额

江苏-南京 11-23 13:02  悬赏 0  发布者:兵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朋友你们好!江苏省仲裁委确实不受理要求补差额的案子了,江苏省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细则     第四条  下列争议,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增加社会保险险种、补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变更参保地发生的争议;  但是这条显然不能作为仲裁不受理的理由,因为我申请仲裁不是要求企业补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而是未足额缴纳参保给我造成的损失。。。而且事后即使补缴也不能足额享受工伤待遇。。但是这事情确实法院法条明确也不受理。。有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告仲裁委,要求从新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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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1-23 17:11
建议走劳动监察途径解决。
追问:

找劳动监察也没有用,,,仲裁委和劳动监察挨在一起的,问过了,没有用。。他们说找仲裁。。所以我申请仲裁了。。

回答:

这种情况在上海仲裁也是不受理的。

追问:

哦,谢谢了。那上海的劳动监察能不能解决问题呢?谢谢!看看下面这位律师的文章,//lawyercaojian.findlaw.cn/zjsbdetail/147472.html第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好像可以通过法院裁决让仲裁从新受理。看看,是不是这个也是。。

回答:

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的。

追问:

就你们上海地区,这种争议法院能支持劳动者的主张吗

回答:

上海是不受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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