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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隐瞒职员另签劳务派遣合同,是否能追讨双倍工资

上海 05-07 11:27  悬赏 35  发布者:lily08…… 给我留言  回答:(7)
2009年5月25日入职,2012年3月31日离职。拿到劳动手册后发现公司在2010年3月31日在我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并把劳务关系签给劳务派遣公司,未重新签订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被诉人写原公司还是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可以申诉两者的连带责任一起予以赔偿。如申请仲裁,赢面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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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07 11:33
1、你的最早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多长?
2、你是否在新的劳动合同上签字?
追问:

最早签的是3年的合同。
未在新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因原公司未告知将劳动关系转至劳务派遣公司。根本是不知情的。

回复时间: 2012-05-07 12:46
首先公司无权将你的劳动关系转到劳务派遣公司,转移劳动关系无效。你先在可以根据原始的劳动合同提起仲裁,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5-07 14:44
可申请劳动仲裁,关键看申请事项如何斟酌了。
回复时间: 2012-05-07 15:18
1、你可以追究原来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解除赔偿;
2、同时追究劳务派遣公司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3、上述诉请涉及到仲裁时效的问题,如果要仲裁则需尽快。
4、上述两个诉请,则是连个独立的诉请,被申请人分别为原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
有疑问可以和我电话沟通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5-07 17:12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5-07 20:00
原公司为被申诉人。
回复时间: 2012-05-07 21:58
你好,
1、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但可能仲裁时效有问题,风险比较大,所以是否将原公司和劳务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连带赔偿,或者只将劳务公司或者原公司作为被告,需要具体分析你的案情,进一步制定诉讼方案才可能更好的保护你的权益;
2、若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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