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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

山东-济南 05-09 18:39  悬赏 0  发布者:丫头li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去年7月份和出租方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为期一年。因本人工作变更需要更
换住址,现在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合同解除。但房东不同意说这样算违约了。押金就不能退了。但我觉得我事先提前打招呼了不算违约啊。。由于这块我不是太懂。所以请求哥哥姐姐们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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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09 20:47
你好,你确实涉嫌违约,但是,你们约定违约押金不退了吗?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降低。
回复时间: 2012-05-09 19:01
看合同是怎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的,你确实违约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押金过分的高,你可以协商适当减少的,
回复时间: 2012-05-10 09:04
合同无违约责任,你可以提前通知房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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