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王远洋  毕丽荣  吴健弘  牟金海  
已解决问题

经公证为个人所有的房产需要承担债务吗?

 05-12 21:02  悬赏 15  发布者:suifen……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马鞍山 回答:(3)
您好!我想请教您几个问题。
  1.婚后所得房屋,已经经过财产公证为我一个人所有,现在夫妻离婚,他能把这个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2.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他在外突然产生巨额债务(在房产公证之后发生的),那么债主有权申请将此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变卖来偿还他的钱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13日 08时30分
1、不能,属于你个人财产。
2、婚内债务为共同债务,没有权利直接将此房变卖抵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清晰明了,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2 21:34
你好:
1、该房屋不能要求分割;
2、债主可以要求你们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房产一般不会被变卖的。
回复时间: 2012-05-13 10:11
该房屋为你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变卖偿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桂林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453
广西 桂林
人气:92233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0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88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