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价商[2006]18号
临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的请示》(临价[2005]13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你市供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为每立方米1.30元,非经营性用水为每立方米1.60元,经营性用水为每立方米1.75元,特种行业用水为每立方米3.40元。
二、同意调整你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0.40元,其他用水的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00元,并允许分步到位。对使用地下水及其它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可据其取用水量,按以上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
三、调整后的供水到户价格见附件。
四、时近春节,调价出台时机宜放在春节长假后,具体时间由你市人民政府决定,并报我局备案。
请认真做好向社会的宣传解释工作及对生活困难群众的优抚工作,确保调价措施平稳顺利出台。
附件:临安市供水到户价格表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临安市供水到户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类别供水价格公用事业
附加费污水处理费到户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1.300.050.401.75
非经营性用水1.600.101.002.70
经营性用水1.750.101.002.85
特种行业用水3.400.101.004.50
注:表列价格按省物价局《关于改进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分类的通知》(浙价商[2005]146号)规定的范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