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受理广东中原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注销资质证书的公示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14 生效日期: 2005-01-14
发布部门: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发布文号: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现已受理广东中原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其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的申请,凡涉及与该公司有关工程质量缺陷和工程保修义务关系的,请告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公示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月。
  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电  话:010-68393487
  传  真:010-68393470 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