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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关于2004年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29 生效日期: 2004-04-29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事局
发布文号: 京人发[2004]49号
在京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做好2004年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派遣时间
  2004年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工作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7月5日-1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第二批:11月15日至11月24日。
  二、材料准备
  各中专学校应认真做好毕业生派遣的有关准备工作。办理第一批毕业生派遣手续时,需报送如下材料:
  ①原始招生计划和招生名册;
  ②《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004)年毕业生就业名册》一式两份;
  ③《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004)年毕业生就业数据》软盘一张;
  ④市教委学籍验印合格名单;
  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⑥《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电脑打印件;
  ⑦毕业生户口卡片。
  三、几点要求
  (一)凡招生简章中明确不转户口的农业户口毕业生不核发《报到证》,毕业时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为本市部分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公人管字[2003]231号)自愿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毕业生可以核发《报到证》。凡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不予派遣,换发毕业证后再派遣。毕业参军的学生不办理派遣。
  (二)对委托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用人单位,其与毕业生签订的三方协议,须将“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填写准确,并由学校负责审核其在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立户的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表示不接收档案关系的毕业生,不予派遣;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的,应在三方协议“上级主管单位”一栏内加盖局级单位人事章。
  (三)毕业时仍无接收单位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应根据本人意愿,于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派至原籍区县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市人事局所属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一律于当年7月份全部派遣完毕,过期不再办理。各学校应在征求毕业生意见后,将其派至原籍地市一级人事局;派至具体单位的,需由接收单位所在地地市级人事局在三方协议“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内加盖公章;跨地市派遣的,应出具接收地地市级人事局接收证明。
  (五)要求改派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在出具原单位退函、新单位(局级)接收函(委托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该单位接收函和政府所属中介机构的调档函)、以及派遣证,到市人事局办理改派手续。
  (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须运用电脑打印,无特殊情况不能手工涂改;确需手工填写的,手工填写部分须加盖“北京市人事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专用章”。毕业生就业报到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
  (七)入学时将户口迁到学校、毕业时仍无接收单位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学校必须于7月份进行派遣工作时,一次性统一办理落户介绍信,由毕业生将户口落回生源所在地,不得跨区县落户。为保证落户工作的有序进行,各学校应提前到市人事局为其领取空白落户介绍信和号码,并逐项填写;填写“公安局”和“派出所”两项时,须与户口迁移证一致,有住所变更等特殊情况的,要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并出具相关证明。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开具落户介绍信后,自行办理。
  (八)本通知未涉及的其它问题,仍按照京人发[200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004年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派遣工作时间安排(略)
北京市人事局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核发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时间安排
  7月5日:
  北京邮电工业学校、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化工学校、北京市铁路电气化学校、北京铁路机械学校、北京第三航天工业学校
  7月6日:
  中国防卫科技学院、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中央民族大学中专部、首都铁路卫生学校、北京体育大学附属体育中专
  7月7日:
  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北京铁路运输学校、中国科技大学附属中专、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北京市机械工业学校
  7月8日:
  北京钢铁学校、北京一轻工业学校、北京二轻工业学校、北京市皮革工业学校、北京市塑料工业学校、北京市医药器械学校
  7月9日:
  北京市电子工业学校、北京市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北京市化工学校、北京市交通学校、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北京卫生学校
  7月12日:
  北京市无线电工业学校、北京市计算机工业学校、北京市汽车工业学校、北京城市建设学校、北京水利水电学校、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7月13日:
  北京经济管理学校、北京财政学校、北京市商业学校、北京商贸学校、北京市供销学校、北京市物资贸易学校
  7月14日:
  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北京市振华旅游学校、北京市工艺美术学校、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部、北京市八一农业机械化学校、北京护士学校
  7月15日:
  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学校、北京市崇文区卫生学校、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学校、北京市中医学校、北京市园林学校、北京市纺织工业学校
  7月16日:
  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第三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第五体育运动学校、北京第一航天工业学校
  备注:请各学校提前整理好需要审核的材料顺序,按照时间安排到北京毕业生就业市场(德胜门西大街甲5号)办理。
  联系人:杨纲65263236
  蔡保坤6223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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