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云南省商务厅等关于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09 生效日期: 2006-05-09
发布部门: 云南省旅游局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州市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环保局、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省六个部门将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关创建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积极探索,做好宣传等相关准备工作,待国家标准出台后,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创建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云南省旅游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六年五月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