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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7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01 生效日期: 2006-06-01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皖政办〔2006〕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2006一200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一日
安徽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7年)
  为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促进科技创新,优化投资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一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全面推进保护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促进创新型安徽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密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造、管理、运用、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得到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投资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07年,争取全省发明创造专利、有效注册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均比2005年有明显的增长,有效遏制假冒注册商标和冒充他人专利产品进入城市大型商场,严禁盗版书刊和音像制品进入大型书店和音像超市。各级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正版软件使用率进一步提高,各种侵权行为明显减少。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专利权保护力度。切实增强全省专利管理和保护能力,提高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能力与效率,有效保护专利人的合法权益。重点查办一批侵犯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且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专利侵权行为。从流通环节入手,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防范,加强监控,依法惩治。此项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重点查办食品、药品、卷烟、农资、服装、家用电子产品等领域的商标违法行为及涉及国内外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侵权案件。加强商标印制监管,打击商标印制中的侵权行为。对大型交易市场中商标侵权行为突出的商品进行重点整治,对长期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且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凡商标侵权投诉核查属实的案件必须严格按侵权查处,达到刑事案件移送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刑事保护力度。此项工作由省工商局牵头负责,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保护著作权。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的生产、使用和交易,进一步加强对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的整顿和规范。重点打击制造、销售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盗版音像及走私盗版音像制品、网上侵犯著作权行为。加大对图书、电子、音像批发市场、各类书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的监管力度。此项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文化厅牵头负责,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强化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海关要强化对侵权行为的风险管理,积极采用先进检查手段,提高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和效率,切断侵权货物的国际流通渠道。工商、海关、专利和商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完善对出口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定牌加工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建立委托方备案制度,帮助企业加强自律和完善内部管理,增强对侵权活动的防范能力。此项工作由合肥海关牵头负责,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五)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管理。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保护展会知识产权“蓝天会展行动”,贯彻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特别是加强对我省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徽商大会、西洽会等国内外展会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展会组织加工和销售假冒侵权商品。此项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六)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强对已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产地范围、产品名称、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包装标识、专用标志使用、产品标准符合性方面的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行为,切实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此项工作由省质监局牵头负责,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七)抓好农业、食品药品和工业品领域的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工作。农业、食品药品、工业品等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植物、药品和工业品新品种创新与保护。此项工作由省农委、省经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牵头负责,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八)加快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争取到2007年底,在全省建成2一3个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统计、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网络工作平台。此项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要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督查制度,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问责制,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搞地方保护,包庇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制建设,充实版权、商标、专利、文化、公安等部门的基层力量。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打破地域界限,加强各地、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联合办案力度,建立全省畅通的信息通报制度。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公安、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宣传部门要积极组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和深度报道。
  (三)加强涉外工作研究,增强应对能力。加强对主要贸易伙伴国和地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研究,针对我省对外贸易中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及时提出对策和预案。
  五、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建立高效的执法协调机制。加大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民事司法工作力度,加强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地区之间案件移送、信息通报和调查取证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跨地区的执法合作。
  (二)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与水平。加强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信息咨询和公共服务。在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经济活动中强化知识产权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支持企业运用法律武器和国际规则维护自身权益,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制度。
  (三)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快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立足我省科教资源优势,制定支持、鼓励政策,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广大企业技术创新。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实施品牌战略,制定相关优惠促进政策,鼓励我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产品扩大出口,在国际市场上打造一批安徽知名品牌。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做到对内教育与对外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侵权案件。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专业人员的培训。结合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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