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教体艺厅[2004]9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的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体育教育人才,我部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起草了《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课程纲要》)。
《课程纲要》是我部关于体育教育专业课程建设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它是各有关学校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开展教学评估、实施教学管理和教材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我部对体育教育专业点进行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课程纲要》所列的课程门类,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教体艺[2003]7号)中列出的主干课程为准,其他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要求等,各校应参照《课程纲要》的精神制定。
《课程纲要》列出的各项内容,是按照必修课程的内容确定的,不含选修课程的内容。
《课程纲要》列出的教学基本内容,是课程教学的重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内容的排列体系和具体的教学安排等,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课程纲要》自2005年新学年开始执行。各校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请将此件转发到所属有关高等学校。 200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