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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苏县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1 生效日期: 2003-04-25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3]164号

  苏县物价局: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为了改进和规范苏县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现将苏县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盘山风景区、黄崖关长城、八仙山自然保护区、独乐寺、白塔寺的门票价格,由市物价局管理。
  二、九龙山森林公园、九山顶自然风景区、龙泉区、石趣园和鲁班庙的门票价格,由苏县物价局管理。
  三、苏县物价局制定或调整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应提前10日抄报市物价局。
  四、本通知自2003年4月2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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