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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天津体育学院成人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28 生效日期: 2003-02-15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3]39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核定天津体育学院成人教育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的函》(津教委财(2002)25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该校单独招生考试参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收费标准执行,即报名费每生30元,考务费每生每科30元。

  二、成人运动训练专业本、专科生学费每生每学年2500元。

  三、向国家体育总局缴纳的录取费由天津体育学院支付,不得另向学生收取。

  四、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接此文件后,请通知天津体育学院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请你委做好对该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六、本通知自2003年2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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