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涪陵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24 生效日期: 2004-09-24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涪府函[2004]233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有关部门,中渝驻涪有关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数字鸿沟,加快农村教育信息化步伐,区政府决定成立涪陵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鞠 飞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冯星贵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维佳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
  成 员:舒 杰  区计委副主任
    罗奇陵  区财政局副局长
    龙 勇  区广电局副局长
    刘晓东  区教委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委),由刘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计委、教委、财政局、广电中心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