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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肝胆宁胶囊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29 生效日期: 2001-03-29
发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皖价商[2001]93号
宿州市物价局、安庆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羚羊感冒胶囊等药品厂、销价格的请示》(价业[2001]39号)和《关于请求审定“断血流片”价格的请示》(价农字[2001]24号)悉。鉴于安徽省调剂的医保品种尚未出台,根据有关药品价格政策并对成本进行审核,现就肝胆宁胶囊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宿州科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肝胆宁胶囊每粒0.25g(10粒×2板)每盒最高零售价格32.60元,风痛安胶囊每粒0.3g(12粒×2板)每盒最高零售价格19.80元,玉液消渴冲剂每袋15g(12袋)每盒31.70元,V.E胶丸每粒100mg(15粒×2板)每盒5.80元。安庆市第四制药厂生产的“断血流片”(规格:0.3g×12粒×2板×3小盒)最高零售价格92.00元。
  二、在省调剂的医保品种出台后,未列入的按新的药品价格政策执行,由企业自主定价。
  以上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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