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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11 生效日期: 2005-04-11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教发函[2005]5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请同意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的函》(苏政函[2001]78号)收悉。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撤销南京邮电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邮电大学由你省直接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本科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20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南京邮电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江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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