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对北京科仪中心等单位实施公司制改造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7-16 生效日期: 1999-07-16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
发布文号: 科发产字〔1999〕0366号

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我院企业的转制组建工作,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经研究,决定对北京科学仪器研制中心等单位实施公司制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实施公司制改造名单(附后)的院属单位,不论原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的要求,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二、改制方案必须于1999年9月30日前报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并争取于1999年底完成转制工作。

  三、改制具体方案不采取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可考虑与其它企业联合、联建、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整体划转地方。

附件:实施公司制改造的院属单位??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
  1999年7月16日???
  附件:
??
  实施公司制改造的院属单位??
  北京科学仪器研制中心?
  沈阳科学仪器研制中心?
  成都科学仪器研制中心?
  新乡科学仪器研制中心?
  开封印刷厂
中国科学院
1999年7月16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