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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理顺邮运管理体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31 生效日期: 1999-03-31
发布部门: 国家邮政局
发布文号: 国邮(1999)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邮电部邮政运输局:
  为加快实施邮区中心局体制,强化国家邮政局对全网运行的指挥调度,提高网路运行效益,国家邮政局决定:自1999年5月1日起调整邮运管理体制,撤消邮电部邮政运输局及其六个大区邮运分司,调整国家邮政局网路运行部职责并组建国家邮政局网路指挥调度中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撤消邮电部邮政运输局,成立国家邮政局网路指挥调度中心。该中心隶属国家邮政局网路运行部,配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人员编制为20人。
  国家邮政局网路指挥调度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干线邮件发运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邮运的指挥调度并发布调度通知。
  3.负责邮件分拣封发的管理。
  4.负责网路运行的监督、检查。
  5.负责邮运产品量的统计、审核、检查。
  6.负责邮袋、信盒、集装箱的调拨与管理。
  7.负责对各大区指挥调度中心的管理。

  二、撤消邮电部邮政运输局所属的六个大区邮运分局,在北京上海、沈阳、西安、成都、武汉组建国家邮政局××区网路指挥调度中心。××区中心作为国家邮政局网路指挥调度中心的派出机构、配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人员编制为八至十人。

  三、邮电部邮政运输局和各大区邮运分局撤消后,将其所属的干线车队划归各省(区、市)邮政局,保留干线车队建制。
  1.邮电部邮政运输局和各大区邮运分局机关固定资产移交国家邮政局网路指挥调度中心。各大区邮运分局机关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由当地省(市)邮政局负责接收安置。
  2.车队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车辆、设备、场地及其他固定资产移交当地邮区中心局,固定资产仍列一级干线管理。邮电部邮政运输局及各分局要认真做好各车队资金、资产的清理、分类、登记、造册工作,认真做好移交准备,移交时监交工作由国家邮政局、相关省(区、市)邮政局负责。
  3.各干线车队的邮运产品量统计1--4月由邮电部邮政运输局负责统计上报,自5月1日起由各省邮政局负责,邮运产品量包干基数在年终决算中予以调整。

  四、调整国家邮政局网路运行部职责。将网路运行部日常指挥调度职能调整到国家邮政局网路指挥调度中心,网路运行部内设处室调整为:网路组织处,运输管理处、设备管理处,人员编制不变。

  五、调整理顺邮运管理体制事关重大,各省(区、市)邮政局应按上述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邮电部邮政运输局和各大区邮运分局的撤消和网路指挥调度中心组建工作,组建期间邮电部邮政运输局和各区邮运分局要继续做好日常运行管理及职工思想工作,尤其要重视抓好干线车队的邮件运输工作和安全管理,确保在机构调整期间网路运行工作的平稳过渡。

199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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