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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继续做好外贸运输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9-30 生效日期: 1993-09-30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外贸局,各外贸、工贸总公司
  现将国家经贸委国经贸(1993)343号文《关于继续做好外贸运输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年外贸出口任务艰巨而繁重,外贸运输是完成出口任务的关键,是重中之重。文件要求运输、外贸部门要继续将外贸物资运输作为重点,认具贯彻“三先三后”原则,安排好外贸物资的运输计划,重点保证出口创汇产品的运输,提高计划兑现率;铁道部相应增加坪石口下行的外贸物资运输计划,以适应外贸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此,请各单位在今年最后的三个月中,加强外贸运输管理,安排好外贸运输计划,要具体落实到每一车;保证重点、大宗出口产品的运输,提高计划兑现率;决不能因为货源、单证等原因,使运输计划落空。加强对外贸运输计划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外贸运输计划用于内贸的现象。外贸海运要搞好车、船、港、货的衔接,抓好快出口快收汇。加强外贸部门与铁路、交通、口岸、联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完成今年出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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