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92)科发计字1044号
院属各单位、各分院、院机关各部门∶
经财政部(92)财文字第513号文核定,我院事业单位有89个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58个为差额预算管理单位,10个为自收自支管理单位。上述各单位的经费收支及财务管理活动,应按1989年财政部令第2号《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的若干规定》、国家科委、财政部(1989)国科发财字723号《关于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技术开发类型科研单位交纳“两项基金”计算办法的通知》、中国科学院、财政部(92)科发计字0932号“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收入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92)财文字第458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规定》和国务院国发(1989)10号《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改革鼓励教育科研卫生单位增加社会服务意见的通知》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一:(92)财文字第513号文《关于对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形式核定方案的批复》
附件二:1989年财政部令第2号《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的若干规定》(略)
附件三:国家科委、财政部(1989)国科发财字723号《关于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技术开发类型科研单位交纳“两项基金”计算办法的通知》(略)
附件四:中国科宇院、财政部(92)科发计字0932号“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收入和收盐分配挂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略)
附件五:财政部(92)财文字第458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规定》(略)
附件六:1989年国务院国发(1989)10号文《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改革鼓励教育科研卫生单位增加社会服务意见的通知》(略)
中国科学院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一:
财政部文件(92)财文字第513号
关于对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形式核定方案的批复
中国科学院:
你院(91)科发计字1598号《关于上报〈中国科学院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形式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数学研究所等89个单位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声学研究所等58个单位为差额预算管理单位,支撑机构>物资装备>南京天文仪器研制中心 onclick=WinOpen('/index/0R/21/23/25/Index.htm') >南京天文仪器研制中心等10个单位为自收自支管理单位。上述单位的经费收支及财务管理活动,应按89年财政部令第2号《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92)财文字第458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规定》执行。
附: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形式核定方案
财政部
附: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形式核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