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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沈阳金三角森林公园水洞风景区门票价格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16 生效日期: 2001-05-01
发布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1]68号
沈阳金三角森林公园:
  你单位关于《沈阳金三角森林公园关于沈阳水洞风景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支持鼓励旅游业的发展,经研究,调整收费标准如下:
  水洞门票价格每人次由20元调整为25元,学生减半收取。
  停车场车辆存放收费:大客车及20座位以上客车每台次由5元调整为10元;小轿车及19座位以下客车每台次由2元调整为5元。
  请接到此通知后,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明码标价。并按沈政发(94)42号文件规定及时交纳价格调节基金。
  此通知自二00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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