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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地表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26 生效日期: 2003-02-26
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潍坊市地表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潍坊市地表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区划目的
  1993年潍坊市人民政府以潍政发(1993)10号文发布了“潍坊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规定”。该区划在环境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已颁布10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市结构布局的变化,该区划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要,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也要求开展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环境管理的需要,依照国家环保总局及省局的统一要求和技术规范,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结合潍政发(1993)10号文以及鲁政字(2000)86号文,在水质现状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调查资料,对我市境内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调整与划分。
  二、区划指导思想
  我市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规范,既满足国家和省局的要求,又适应我市水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本次工作着力沟通水陆关系,建立从水上功能区一入河排污口一污染源的递进关系,明确影响特定水环境功能区控制断面水质的主要入河排污口,以及汇入具体入河排污口的主要污染源;建立水陆2个层次、功能区划水域一入河排污口一主要污染源3级管理的基本构架及其数据支撑,引导以水环境功能区为基础单元和出发点的水环境管理思想,将水环境管理的全部工作与水环境功能区挂钩,服务于新时期水环境管理的新实践。
  三、区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
  3、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
  4、与调整产业布局、陆上污染源管理紧密结合的原则;
  5、实用可行、便于管理的原则。
  四、区划范围
  潍坊市境内的河流均属黄河流域,分为2个水系,即小清河水系和山东半岛水系。全市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12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49条,主要河流有小清河、潍河、弥河、白浪河、北胶莱河、虞河。
  我市小清河水系的水体主要有:小清河干流,支流主要有塌河、北阳河、织女河、张僧河。山东半岛水系的水体主要有:潍河、弥河、白浪河、北胶莱河、虞河。潍河的支流主要有汶河、渠河、百尺河、夫淇河;弥河的支流主要有南阳河、丹河;北胶莱河的支流主要是北胶新河、胶河;虞河的支流主要有丰产河。
  本次区划范围主要是小清河、潍河、弥河、白浪河、北胶莱河、虞河及其主要支流。
  五、区划类型
  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为基本依据,划分为相应的4类功能区,并执行相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值类别。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城镇饮用水集中式取水构筑物所在地表水域及其地下水补给水域、地下含水层的某一指定范围称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在饮用水源地取水口附近划定的、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的水域和陆域为一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外划定的、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水域和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2、渔业用水区
  鱼、虾、蟹、贝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养殖鱼、虾、蟹、贝类、藻类等水生动植物的水域,称为渔业用水区。
  其中,通常按水质要求不同划分为珍贵鱼类保护区和一般鱼类用水区,珍贵鱼类保护区主要包括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一般鱼类用水区包括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3、农业用水区
  灌溉农田、森林、草地的农用集中提水站所在水域的指定范围称为农业用水区。
  农业用水区的水质以满足地表水的生态保护要求、下游水环境功能区高功能用水的水质要求为依据,严于农业灌溉用水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
  4、景观娱乐用水区
  具有保护水生生态的基本条件、供人们观赏娱乐、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水域称为景观娱乐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水质最低要求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
  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范围
  潍坊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11月以潍政请字[2001]86号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潍坊市市区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请示》上报省政府,受省政府委托,省环保局以鲁环发[2001]609号文《关于潍坊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意见的报告》批复了《潍坊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因此,本次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不再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重新划分,仍执行该方案。
  《潍坊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见附件2。
  七、区划方案
  潍坊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汇总表见表1。潍坊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见表2。
附件:1、《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潍坊市市区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请示》
  2、《潍坊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3、《关于潍坊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意见的报告》
  4、潍坊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功能区类型示意图
  5、潍坊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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