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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19 生效日期: 2006-06-19
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宁政办[2006]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教育局制订的《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于改进工作的建议要及时反馈给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自2006年秋季起,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是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教育。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三个面向”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所确定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继承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改的有益做法,立足我市实际,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准确地实施普通高中课程,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开放、发展、和谐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责任到位原则。高中课程改革是政府行为,市教育局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制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整体规划和统筹、指导、评估、监督工作。县(市、区)负责实验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提供实验工作装备、经费和师资保障,协调高中教育资源共享,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狠抓实验工作的落实。学校是实验的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规划方案和指导文件精神,认真地、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2.通力合作原则。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教育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需要各级各部门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形成实施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合力。
  3.开拓创新原则。高中课程改革是一个充满探索、创造的实践过程,要在继承借鉴的基础上,鼓励校长和教师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国家课程方案和省颁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学校的课程自主权和首创精神,探索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运行机制,创造性地实施高中新课程。
  4.分类指导原则。按照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既积极进取,又实事求是,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学校的特点,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分类规划,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新课程实验,争取三年达到国家课程方案的规划目标。
  5.科研引领原则。高中新课程实验是一项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坚实的教育科研支撑。要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对实验工作进行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的能力建设,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实验、探索、研究新课程的热情与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
  1.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保证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国家新课程的实施、完善和推广提供有益经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理论探索。
  2.提高教师利用、开发课程和课程资源的能力,营造课程实施的交流平台,促进学校课程建设、课程管理能力的提高,使学校形成充满活力的、与时俱进的、各具优势和特色的课程体系。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式的转变,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4.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5.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新课程理念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和教学水平监测体系,逐步形成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学校发展的评价机制。
  6.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的内涵发展,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我市高中教育质量和规模效益。
  7.制定适应我市不同层次普通高中的学校课程方案。
  四、实施重点
  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施,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⑴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思路决定出路,理念决定成效,学习必须贯穿实验的全过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教育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学习新课程理论,有效借鉴先行实验省市的经验与成果,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尽快适应新课程要求。
  ⑵统筹规划,分层推进。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由省、设区市、县(市、区)和学校四级共同承担。省教育厅制定全省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方案,对全省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负责抓好教育管理骨干人员、设区市级教研员、培训者和骨干教师的培训;设区市负责抓好教育管理人员、各县(市、区)教研员、全体教师的培训;县(市、区)负责抓好实验过程案例培训、校本培训和教研指导;学校负责抓好校本培训和教研工作。
  ⑶精心组织,扎实培训。新课程培训应成为高中校长、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市教育部门制定新课程培训方案和质量标准,对内容和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市、县两级教研部门要加强指导。采取“统一规划,分层推进,分步实施,研训一体”的办法,把岗前培训与校本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并以校本培训为主。
  岗前培训应从时间上抓“早”,内容上抓“新”,形式上抓“活”,人员上抓“全”,强化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地对高中教师的“面对面”培训,实现“全员培训”、“全面培训”和“全程培训”的目标,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除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外,相关人员的岗前培训由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采用集体讲座和参与式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通识培训、课程标准培训、教材(含案例)培训、岗位培训。
  校本培训要持续于实验过程的始终,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坚持“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把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贯穿在新课程实验的全过程,滚动式地开展师资培训,持续对实施新课程的教师进行跟踪指导,帮助高中教师在课程改革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实施新课程的质量。
  ⑷以校为本,研教相长。各级教研部门要努力改变教研工作思路,教研工作要做到“专题化,课题化,网络化”,形成教学、教研和科研三位一体的教学支持网络,为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学校要重视和加快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组织和鼓励广大教师密切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开展富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研能力与水平,使新课程的实验过程成为教师自身不断成长的过程。
  2.创新课程管理机制
  ⑴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高中课程管理中的职责,建立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的课程管理体系。
  ⑵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组成的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课程的实施、管理与评估。实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和各学科指导组,负责各学科教学指导。学科指导组由本学科任课教师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科指导组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和课程说明,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定。课程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学校课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⑶学校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充分利用、挖掘、扩展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实现资源的重组和优化,建立适应模块教学特点、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新机制。充分利用课程管理网络平台发挥管理职能,使之成为重要的课程资源,成为教师自我反思、自我发展的阵地。
  3.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⑴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省颁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安排课程,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逐步提高选修模块的开设比例。
  ⑵促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改革课程实施方式,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⑶高度重视新设的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保证开设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技术课程要着重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和“创造力”,加强技术与社会、技术与科学之间的联系。要强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活动安全有效。准确理解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意义及内涵,倡导学生积极投入、主动探究、亲身实践,不得以学科的综合性学习来代替研究性学习。
  ⑷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制度。大力改革教学常规,制订、实施基于模块的个性化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计划,建立学生个性化选课和选课指导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形成有效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学分管理制度,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4.有效利用和开发课程资源
  ⑴挖掘和有效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充分发挥学校现有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其他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作用。同时,学校要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学生发展的具体需要,广泛利用校外的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各类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各种社会资源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利用和开发信息化的课程资源,有效发挥各种公众网络的资源价值,使之成为课程资源开发、利用和交流、共享的重要平台。农村地区的普通高中还可以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开发各种独特的课程资源。
  ⑵建立课程资源的共享机制。学校要合理利用本校课程资源,充分开发学校特色资源、学科优势资源,积极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努力形成学校的课程资源体系。鼓励校际之间共同建设课程资源,形成区域性的学科中心和实践基地,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协作,实行教育资源共享。学校可以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接轨。省级达标高中应在校内外课程资源的协调和共享机制建设方面做出更多的贡献。
  5.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
  ⑴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研究切实可行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案和教学监测方法,构建发展性的评价制度与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
  ⑵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将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课程实施能力、课程开发能力、课程创新能力的形成和提高,发挥评价对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⑶建立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机制,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6.加强新课程实验的研究
  ⑴依托省、市级样本校,成立9个由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员、校长和一线骨干教师组成的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研究项目组(“实验工作组织与管理”、“学校课程编排与学生选课指导”、“校本教研制度建设与实施”、“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学生综合素质与学业评价”、“教师专业发展与评价”、“学分管理指导组”、“学科教学指导组”和“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与评价”),组织力量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的各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以教育科研促课程改革,及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高中新课程实验。加强对高中学校实验工作的专业支持和实践指导,努力解决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⑵在我市现有6所省级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基础上,再选择8所普通高中作为市级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进一步为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实践经验。要建立样本学校联系制度,形成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确保实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其职责,加强对实验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业支持力量。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总体规划、分类指导与评估监控。制定教师培训、必修课和选修课编排、校本研修制度、学分制管理、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督导评估等方面的指导性意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本地的具体实施意见,具体负责区域内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组织、指导、实施。要深入学校,指导学校全面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精神,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反馈。要建立县域范围内包括教师资源在内的课程资源协调和共享机制,加强对校本课程开发的指导并协调联校开发。学校是新课程的具体实施者,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直接组织者,要树立“课改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改革创新学校管理制度,带动并组织指导教师学习新课程、研究新课程,组织人员对高中新课程实验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细化分解,保证高中课程方案的全面落实。
  2.加强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和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取得社区、家长的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有效参与课程实验的新机制,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全社会支持的新局面,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各项目标的实现。
  3.加大扶持力度
  为保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在我市的有效实施和高中新课程实验目标的实现,我市将根据省出台的与新课程实验工作密切相关的教师人事、教学管理、督导评估、考试评价、条件装备等配套政策,从政策上努力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经费预算中安排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保证课程改革基本的经费需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调整教育事业经费的支出结构,安排必要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
  4.强化督导评估
  建立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和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评估,监控新课程的实验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新课程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5.加强专业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的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市、县两级教研部门要对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进行调研,加强教研工作的协作与对口支援,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和教育质量较高地区以及样本学校的示范作用。建立联校一体的校本教研制度,对发现的重难点问题,通过专题研究、集中攻关。要通过举办校长论坛、教师论坛等各类研讨会,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形成改革的合力。各实验学校要加强与9个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研究项目组以及各级教研机构的联系,在实验方面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同时,要采取内培外聘等措施,努力打造一支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优秀师资队伍。
  6.发挥网络优势
  发挥“宁德市教育信息网”的作用,整合各地和样本学校的优质资源,建立教学资源库,提供新课程的有关信息,介绍实验动态,最大限度地打破地域的限制,为实施新课程提供广阔的平台和丰富的资源。
  7.适时总结推广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实施新课程的调查研究,确定实验样本,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先进经验。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将根据实验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课程改革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并对课程改革研究中的优秀教科研成果予以表彰奖励,以先进典型经验带动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入进行。各县(市、区)学校也要定期组织课程改革经验交流,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本地区课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实验进程
  根据我市普通高中的师资、场地、设备等方面条件,我市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推进的思路是“求真务实,积极探索,稳妥推进,逐步深化”,在实验中贯彻精神,在推进中总结经验。
  1.准备阶段(2005年8月-2006年8月)
  ⑴组织部分教育管理人员、教研员、校长、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骨干培训。
  ⑵制定《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
  ⑶成立“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和“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指导小组。”
  ⑷组建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业支持组织,整合全市教研、培训力量,完成有关课程改革研究课题的立项和研究方案的编制工作,为实验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⑸召开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动员会议。
  ⑹整合现有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办学。
  ⑺确定省、市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
  ⑻制定《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实验教师、学校管理人员、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各县(市、区)、各高中学校制定校本培训制度、校本教研制度、集体研修备课制度等。
  ⑼制定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及配套管理制度。
  ⑽组建教材选用委员会,选订高中实验教材。
  ⑾根据高中课程方案要求和学校实际,启动学校课程的研发工作。
  ⑿研究各学科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组织骨干教师开发部分体现新课程理念的高中教学案例。
  2.实施阶段(2006年9月-2009年6月)
  ⑴在2006年9月入学的高一年级实施新课程,并逐年增加实验年级。
  ⑵研究制定《宁德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课题研究指南》,并组织课题申报、评审与立项工作。
  ⑶对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进行验证,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验证和修订。
  ⑷构建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提高课程建设和课程管理能力;进行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提高课程实施能力;落实校本教研制度,在校本教研中实现教师的专业发展;探索评价与考试方式的改革,保障新课程的顺利实施。
  ⑸落实实验反馈制度,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确定联络员,开通电子邮箱,创办《课改简讯》和《课改动态》,定期收集实验信息,做好课改信息收集、记录和整理归档工作。
  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对高中学校进行分类指导和具体指导。
  ⑺定期举办校长论坛、教师论坛,适时举办课改研讨会。
  ⑻每学期组织一次课改工作的调研,不定期组织课改工作专题研讨,每学期召开一次课改经验交流会。
  ⑼做好“宁德市教育信息网”和高中学校的挂接,发挥《闽东教育》的作用,加强交流,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⑽不定期对样本学校进行评估,每年对实验县(市、区)课改工作进行评估,对课改优秀成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⑾通过组织召开学科研讨会等形式对实验教师每学年进行学科教材培训。对新增实验年级的教师实行岗前滚动式的培训。
  ⑿撰写实验学年度总结报告。
  3.总结阶段(2009年7月-2009年9月)
  ⑴对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的实验情况进行终结性总结,形成实验分析报告,提出完善课程标准、修订新教材的建设性意见。
  ⑵对高中新课程下的各项教育教学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⑶总结新课程实施的基本做法和经验,为后续年级的新课程实验提供经验。
  ⑷总结课程建设和课程管理基本经验,撰写总结报告。
  ⑸总结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撰写总结报告。
  ⑹对新课程实验的各项教科研成果进行评选,编辑《宁德市课程改革教科研成果》。
  ⑺召开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总结表彰大会,对课程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总结表彰。
宁德市教育局
200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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