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豫计收费函[2002]313号
中原工学院:
你院《关于利用社会资金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解决高校扩招住宿问题,你院继2001年新建2栋学生公寓后,2002年利用信贷资金新建学生公寓4栋,外租学生公寓1栋。根据我省关于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有关精神,综合考虑建设投资和日常维护费用支出,本着“优质服务、优价收费”的原则,经研究,现将你院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四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带单独卫生间的六人间每生每年800元;不带单独卫生间的六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二、外租郑州轻工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六人间每生每年800元。
三、你院要保证公寓附属设施的完好并提供安全清洁的良好环境,保证学生的正常用水、用电、取暖等,并不得在住宿费外再重复向学生收取用电、用水、取暖等费用。
四、此批复自2002年秋季新生起执行。你院收费前须到省计委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原有校内宿舍收费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