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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和六项电子政务标准试用并征求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22 生效日期: 2003-05-22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湘信函[2003]41号

各市、州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电子政务建设“统一标准,保障安全”的要求,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建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组织编制了电子政务建设急需的《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六项电子政务重要基础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便于该《指南》和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要求各地组织试用和验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积极组织《指南》和六项标准的试用和验证,同时将试用情况和意见于8月底前反馈到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推广应用处。联系电话:0731-4461705

  二、为便于各单位对《指南》和六项标准有个整体的了解,省信办推广应用处将《指南》和六项标准的目录进行了汇编,供上网查阅,网址:www.hnii.gov.cn。

  三、凡需要查询具体内容或购买《指南》和六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单位,请与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东路69号,邮政编码:410001,联系电话:办公室0731-4147350,传真0731-4121314,标准化室4129444,联系人:高忠民

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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