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许可[2008]124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申请》(国泰君安司发[2007]24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监发[2007]5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为国泰君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从事中间介绍业务。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