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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8 生效日期: 2006-05-18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甬政发[2006]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规划纲要》已经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规划纲要 前  言
  为进一步明确象山港区域的功能定位,推进区域资源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决定编制《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规划纲要》。规划编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
  本规划纲要主要依据《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1995-2010年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浙江省海洋开发规划纲要》、《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宁波市环杭州湾产业带发展规划》、《宁波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象山港海洋功能区划》等重要规划和法规
  规划范围包括梅山乡、白峰镇、春晓镇、瞻岐镇、咸祥镇、塘溪镇、松岙镇、裘村镇、莼湖镇、西店镇、宁海城关镇、强蛟镇、大佳何镇、西周镇、墙头镇、大徐镇、黄避岙乡、贤庠镇、涂茨镇、丹城、爵溪等21个乡镇,陆域面积1958.3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920.8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是近期到2010年,远景展望到2020年。
  本规划是象山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开发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制该区域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现实基础与重大意义
  (一)有利条件
  象山港区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地理单元,具有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和良好的区位条件,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
  1.资源优势得天独厚
  象山港区域海洋生物、旅游、港口、滩涂等自然资源得天独厚。海洋生物资源具有全国性意义,港内浮游动物167余种,游泳生物210余种,潮间带生物190余种,是国家级意义的“大鱼池”。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山青水静景美、海岛风光宜人、海产水产丰富、渔乡风情万种,极具旅游开发价值。港口资源地位独特,可建港口岸线约50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8公里,可形成近1亿吨的吞吐能力。滩涂资源优势明显,海涂面积1.71万公顷,占全市海涂总量的17.8%。森林资源丰富,共有林业用地7.7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7%,森林覆盖率达到53.6%。潮汐能资源居全市之冠,黄墩港可建装机容量5.9万千瓦,年发电量1.17亿度的中型潮汐能发电站。自然资源优势使象山港区域发展具备了“先天之利”。
  2.经济基础日益增强
  “九五”、“十五”以来,象山港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超过12%,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以渔业为主的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初步形成了沿海养殖、低山缓坡林特水果种植、滨海平原经济作物多种经营的发展格局,其中网箱养殖数量占全省70%以上。生态型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汽配、文教用品和模具、手电筒和铝制品、衬衫制造、金融箱柜、灯具等为特色的区块经济体系。以海岛旅游、休闲渔业和现代物流为主的第三产业蓬勃兴起,并逐步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总体上,象山港区域初步实现了小康社会,正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
  3.区位条件日益改善
  随着杭州湾大桥的开工建设,以及同三线(沿海大通道)的形成,我市交通的末端地位将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相应地将大大缩短象山港区域与上海、苏南等地区的时间距离。尤其是随着甬台温铁路、象山港通道和环港区公路等项目的相继上马,将直接加速象山港区域融入全国交通网络体系,便于其与宁波市域、温台地区、以及长三角地区资源融通、交通互联、产业互补、环境共保。
  4.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十五”以来,环港区以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区域发展环境逐渐改善。“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等工程进展顺利,能源、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公路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完成了农村电网改造。陆海之间、大岛之间互通性大大增强,海岛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明显改善。防御台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切实加强,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5.工作基础较为扎实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象山港区域的发展,资源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减灾防灾等综合管理得到加强。新一轮宁波海洋功能区划已经完成,开展了象山港碧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韭山列岛海洋自然保护区。继《象山港水产资源保护条例》、《防治赤潮工作预案》、《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等十多个地方性行政法规和规章出台后,省人大和市人大又出台了《象山港区域保护条例》,初步明确了该区域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原则性问题。
  (二)制约因素
  目前,象山港区域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功能定位不够明确
  象山港区域虽然确定为生态功能区,但整体功能定位及其具体职能仍然不够明确。基于资源禀赋的功能分区仍然不够明晰,由此带来沿海土地资源、象山港岸线、海域等资源的无序化开发。
  2.产业布局比较混乱
  由于缺乏规划的统筹引导,区域主导产业不够明确,环港区域的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受行政区划限制和局部利益驱动,部分地区要求发展临港工业的呼声甚高,局部区域产业布局趋于混乱。浅海滩涂的无序无度无偿开发,造成养殖布局不合理,制约了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生态环境压力增大
  近年来,象山港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趋于恶化,成为酸雨重灾区和赤潮多发区。(1)象山港渔区超容量养殖问题严重。近海海洋养殖捕捞超过海洋生物的再生能力,海洋食物链正遭受严重破坏,海域内水体富营养化指数高出正常值数倍,在网箱下生活的底栖生物已近绝迹。(2)陆源污染尤其是农业面源污染比较严重。陆源污染物大多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象山港,2002年生活垃圾达到31万吨、生活污水5423吨。沿港有97条污水管直接排到象山港。随着杭州湾产业带的快速推进,区域环境压力不容乐观。大型电厂建设所带来的温排水对象山港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值得关注。
  4.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能适应城镇体系向组群化、网络化发展的要求。自来水覆盖率低,水厂规模小,水质条件差异大。环境保护、废弃物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如排水管网建设滞后,绝大多数城镇尤其是大量的农村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二是基础设施共享程度低,城镇间联系不够。受地理区位、交通条件及城镇发展状况制约,以及缺乏统一规划与协调,各城镇在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方面仍处于“各自为政”状态,资源与设施共享程度低。
  5.体制机制尚未理顺
  象山港区域虽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但分属5县(市)、区和21个乡镇,在资源利用、环境治理、产业布局、城镇体系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划,资源综合开发与合理保护相脱节,区域开发功能定位不够明确,产业布局不太合理,条块分割比较严重。沿港各县(市)、区,以及沿港镇(乡)在引资争项目等方面竞争激烈,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矛盾难以协调。
  (三)重大意义
  象山港区域综合保护和利用,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
  一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区域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市南3县与市域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比较明显,而且有进一步拉大的可能。推进象山港区域的综合开发和保护,既可为南部地区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也可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专项基金等途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利于促进环港区域加快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二是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必然要求。象山港区域是海洋生态和陆域生态的有机结合体,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推进象山港区域综合开发和保护,有利于促进陆海资源互补、产业互动和布局互联,使海洋经济在陆海互动中实现快速发展;有利于加快海洋旅游、海洋科技、现代渔业等优势产业发展,拓展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空间。这既是深入实施“港桥海”联动战略、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客观需要。
  三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体现。象山港区域是我市“三农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推进象山港区域综合开发和保护,通过整治环境、优化布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环港区域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强化其居住功能、加快融入中心城区,与东钱湖一起构成未来宁波都市区的居住区域,从而根本缓解“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是推进生态市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举措。象山港区域是我市生态环境脆弱区域。推进象山港区域综合保护和利用,需要按照区域总体功能定位和环境承载力要求,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沿港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并以强蛟半岛工业区为载体,推行循环经济综合试点。
  五是拓展经济发展空间的客观需要。充分发挥象山港区域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快象山港区域综合保护和利用,有利于培育新的增长点,拓展我市经济发展空间,促进全市经济结构的提升和战略性调整,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今后一段时期,象山港区域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象山港区域发展全局,以“开发、保护、整治”为主线,以生态型经济为导向,以休闲旅游、海洋产业、现代物流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在发展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保护中合理开发自然资源,推进陆海联动发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15年左右的努力,把象山港区域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国家级生态经济型港湾和现代海洋产业基地。
   (二)主要原则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原则
   遵循区域自然属性,按照整体功能定位统筹开发与保护,推进陆域和海域联动发展。突破现行行政区划的局限,跨区域统一规划开发与协调管理,合理安排产业、区域基础设施等的空间布局,实现区域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2.注重环保,持续发展原则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资源效益的有机统一。在加快象山港区域资源开发的同时,加强区域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3.陆海联动,统筹兼顾原则
   要立足于全局,坚持海陆联动、统筹发展,在突出象山港的陆上优势和特色的同时,要十分强调海洋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将海洋生态保护与陆源污染治理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将海岸、海域、海岛资源的开发利用与陆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
   4.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原则
   象山港区域发展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因此,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合理安排陆地、海岸线和海域的保护、开发时序。综合考虑近期与远期、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做到整体推进、统筹兼顾。抓住重点区域,点面结合进行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实现重点突破。
   5.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
   在政府确定总体发展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途径,优化象山港区域发展环境。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参与象山港区域的开发和保护。
   6.市为指导,县为主体原则
   要合理明确市与县(市)、区在象山港区域规划的权责关系,充分调动市和县(市)、区级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市里主要是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统筹协调各方关系,县(市)要从区域发展战略的高度,切实承担起象山港区域发展的主体作用。
   (三)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2006-2010)
   立足于“港、渔、涂、岛、景”五大资源优势,整合水域生态、山体植被、生态城镇等主体功能区,统筹陆海产业联动发展、基础设施联动建设、生态环境联动整治,促进区域资源开发利用上档次、上规模。到2010年,把象山港区域初步发展成为集国家级海洋产业基地、综合性滨海旅游度假区等功能为一体的我国著名的生态经济型港湾,初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1)经济发展质量逐步提高
   至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到2010年,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区域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12%,人均生产总值从目前的2.3万元增加到4.5万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13:42:45。特色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
   至循环经济全面推进。万元GDP能耗五年下降20%,万元GDP水耗下降到60吨左右,单位土地产出率明显提高,通过ISO14000认证企业所占比重超过50%。
   (2)优势产业培育初见成效
   至海洋旅游。到2010年,“港、渔、涂、岛、景”等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建成一批旅游开发项目,海洋旅游业成为新的增长点。
   至海洋渔业。海洋养殖等稳步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等现代渔业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渔业总产值年均递增8%。
   至现代物流。以象山港大桥建设为契机,依托区域产业物流和大桥的过往物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到2010年宁海和梅山岛物流园区初具规模,水陆物流运输配套完善,物流企业快速发展。
   至海洋高新技术。加快建设海洋高科技园区,大力引进海洋科研机构,加快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到2010年,海洋高科技园区建设初具规模,海洋产业的研发和转化基地初步形成。
   (3)区域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至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到2010年,网箱养殖数量减少到4万箱,近岸海域水质指标(除氮、磷外)达到相应功能区划水质指标(GB3097-1997)要求。岸线资源按照功能布局的要求得到有效开发和保护。大气质量达一、二级标准。工业废气、废水排放达标率分别达到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超过95%,有害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7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60%。
   至生态系统得到良好维护和修复。到2010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95%,植被覆盖率超过95%,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3%;区域绿化率达95%,建城区绿地率达30%;水面能见度达7米以上;资源开发型生态破坏的恢复治理率达100%。
   (4)基础设施和城镇体系比较完善
   至基础设施体系明显改善。到2010年,基本形成象山港区域“一环十联三通道”交通格局,即象山港跨海大桥及其接线工程和环港公路;建设3-5座污水处理厂,通讯、供水、电网、燃气等基本适应区域保护和利用的需要。
   至区域城镇体系比较完善。以宁海城关和象山丹城为中心城,以奉化莼湖、鄞州咸祥、宁海西店和象山西周为中心镇的区域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到2010年,莼湖镇、咸祥镇、西店镇和西周镇常住人口均达3万以上,宁海城关和象山丹城常住人口均超过15万。
   2.远期目标(2010-2020)
   充分发挥“港、渔、涂、岛、景”五大资源优势,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加大区域环境整治力度,到2020年,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得到优化,以海洋旅游、现代渔业、现代物流等特色产业形成规模,主导功能区培育成效显著,社会主义新农村顺利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把象山港区域发展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国家级生态经济型港湾和海洋产业基地的目标。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环境达标率100%以上;工业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80%和100%,基本实现海洋生态良性循环。植被覆盖率达100%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区域绿化率达100%。
  三、功能定位与功能区划
   (一)功能定位
   根据自然资源特征和地理区位优势,象山港区域的总体功能定位是:我国著名的生态经济型港湾和国家级海洋产业基地。充分挖掘和保护海洋资源,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海洋渔业、现代物流等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区域生态特别保护区,加强环境生态保护,控制养殖规模和岸线开发,适度发展清洁工业,严格控制污染项目。
   1.长三角南翼特色海洋旅游休闲基地
   充分利用象山港是我国东南沿海优良港湾的优势,挖掘象山港海光山色、人文景观、古民居、渔乡风情等旅游资源,建设一条以港湾旅游为主题,游览观光、运动疗养健身、休闲度假、海鲜美食、会议论坛等为内容的我国东南沿海独具魅力的旅游休闲度假区。
   2.国家级海洋产业基地
   充分利用象山港水域自然环境优良,生物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国家级意义的“大鱼池”和海洋科技研发基地。在象山港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建设鲈鱼、大黄鱼、紫菜、蛏子、对虾、梭子蟹等为主的名优水产养殖基地。积极建设休闲渔业基地和海洋高科技科研示范基地。力争到2010年,初步建成国家级海洋产业基地。
   3.现代国际港口物流基地
   抓住象山港大桥建设和区域交通体系日趋完善的机遇,依托象山港口门湾、梅山岛等深水良港优势,在保持区域总体功能定位不变的前提下,适度推进象山港岸线资源开发,加快建设宁海物流中心、象山物流中心和梅山岛物流中心,积极承接区域产业物流和大桥的过往物流,到2010年基本建设成为市域南部物流中心。
   (二)功能区划
   根据象山港区域的总体定位和区域结构现状,按照可持续性、主导性、相似性、整体性等原则,综合分析区域环境容量、生态脆弱性等因素,将象山港区域划分为适度发展区、限制发展区和禁止发展区三大主体功能区。
   1.适度发展区
   (1)空间范围包括象山港区域内的城镇及周边发展用地、物流、港口、重大基础设施、临港工业用地等,总面积约80km2,占总用地的7.2%。(2)该功能区的用地特征是,现状开发已有一定基础,生态敏感度低,开发成本相对较抵,基础设施可以依托。(3)该功能区的发展要求是,按特定功能要求控制建设强度。区域发展中加强对环境容量的研究,防止透支环境容量的过度开发。要注重土地的集约利用,城镇和工业发展应适度集中。临港区块的开发要相对集中又整体分散,不宜过大过密。选择发展清洁型工业,严格杜绝污染高、耗能大的项目。同时,应加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禁止将污水直排入象山港。在发展过程中应注意生态补偿和环境美化。
   2.限制发展区
   (1)空间范围包括旅游度假区、发展备用地和围垦用地,面积约50km2,占总用地的4.5%。(2)该功能区的用地特征是,临近水域或山体,对其开发建设会影响象山港区域的整体生态环境。(3)该功能区的发展要求是,对于已经围垦的地区应严格控制开发和建设强度,需要在合理引导的前提下,慎重选择开发项目,严格控制开发规模,努力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3.禁止发展区
   (1)空间范围包括特定环境保护用地和山体、耕地、湿地、海岛等5大类。环境保护用地包括水源保护区、国家文物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耕地包括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以及一般园林、滩涂、水域及撤并自然村退宅换耕用地等,交通干线两侧严禁建设用地。总面积约983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88.3%。(2)该功能区的用地特征是,基本包括了区域内的山体、农田、湿地和岛屿,生态状况良好,属于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林地、动物栖息地,以及饮用水二级以上的保护区范围,是维系海域生态平衡不可替代的因子。(3)该功能区的发展要求是,不得占用该功能区范围内任何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对该区内的村落或工矿用地应坚决搬迁并做好生态修复工作。要加强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在该区内进行有损环境生态的各种活动。横山一西泽一线以西的滩涂,禁止新的围垦建设。对于自然保护区要保持其原生态。
   (三)区域空间布局
   1.空间结构
   根据区域战略定位和功能区划,按照“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和环杭州湾产业带建设的要求,象山港区域空间发展形态主要呈现“一环两轴两片区”,即一个“C”型环、纵横两条“十”字型轴、东西两片区。
   “C”型环是指以象山港南北两岸快速路系统为依托,形成环绕象山港的城镇组群发展带。
   “十”型轴中的“竖”轴指以象山大桥、象山港高速公路、快速路为依托,纵贯南北的城镇群发展轴,“横”轴指东西向的象山港水景生态功能轴。
   “东部发展片”以春晓、贤庠为中心,包括梅山、瞻岐、涂茨等城镇。这一区域的特点是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强,承担宁波北仑港的功能延伸。规划这一片区功能以港口、物流、旅游、清洁工业为主导,控制开发强度,严格限制产业门类。
   “西部发展片”以西周、莼湖、强蛟为中心,包括黄避岙、墙头、大佳何、西店、裘村、松岙等城镇。这一区域的特点是山海资源比较丰富,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弱。规划该片区功能以特色旅游、休闲度假、滩涂养殖为主,限制发展港口、工业等项目。
   2.规模容量
   规划区域陆域面积1113平方公里,其中滩涂面积84平方公里,山体林地面积709平方公里,河流水域面积80平方公里,可建设土地240平方公里。急建设用地占总用地的4.5%,占可建设土地的21%。
   根据象山港区域功能定位,应适当控制象山港区域开发建设强度,其开发建设的总体规模应低于市域整个南部地区比例的9.7%。
   根据象山港区域开发建设的总体要求,从土地资源、水资源、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因素,综合确定象山港区域开发建设总量不可超过可建设用地的42%,占总陆域面积的8.9%。随着科技和社会生态观的进步,对一些具有不确定性的开发项目留待条件成熟后再启动。规划考虑了10%一20%的备用地,新增建设用地30一49平方公里,象山港区域开发建设总量控制在100平方公里以内,区域内远期实施渐进生态化更新模式,开发量逐渐缩减。近期(2006一2010年)的土地投放量为2一3平方公里/年,远期(2011一2020年)根据发展情况调整指标,使区域开发在不断总结提升的过程中健康发展,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城镇布局
   象山港区域城镇体系总体上形成4个中心镇和6个一般镇,其他村镇根据发展条件进行适当整合、撤并。4个中心镇包括咸祥、莼湖、西店和西周。6个一般镇包括春晓、贤庠、松岙、裘村、强蛟、大佳何。规划区域内城镇人口38.2万人,总用地53平方公里(不含村庄)。城镇发展用地总量2128公顷。分片区城镇职能及规模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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