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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03 生效日期: 2001-01-03
发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昆政通(200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经济开发(度假)区:
  2000年10月,省委书记令狐安、省长李嘉廷率我省党政代表团赴浙江上海江苏进行考察,学习借鉴3省市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先进经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结合云南实际学习浙、沪、苏经验需要落实的事项及进一步调研的专题》的通知,要求全省结合实际,把考察的成果运用到经济建设的有关方面,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同时要求我市率先在全省试点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现将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要求,为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适应经济体制根本性转变的需要,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昆明市建成西部投资环境最好、最适宜人类居住城市之一的目标,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行政体制改革的有效载体和方式,努力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是深入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行政管理制度的一种创新,对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精心组织,把便民服务中心建成转变政府职能和便民、利民的窗口。

  二、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还给群众和投资者,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转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全面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和行政水平。
  便民服务中心的运作必须遵循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公开公正、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服务规范,坚持以下组建原则:
  1、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精神,把便民服务中心的组建与政府机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既解决当前需要,又为下一步改革铺平道路。
  2、政府各部门职责不变,坚持职能集中,而不揽权的原则。
  3、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除个别例外的项目经批准外)必须进入便民服务中心服务。
  4、各部门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5、实行政务公开,建立行政公示制、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6、坚持“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的办事原则。
  7、市便民服务中心在原市投资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保留原投资服务中心职能,对内一套工作班子,对外两块牌子。
  8、市便民服务中心设在云南机床厂内(昆明投资服务中心原址)。

  三、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各有关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惯例的要求,为改善投资环境,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实施政务公开,为国内、国外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政务大厅,其主要职责是:
  1、为国内、国外公民和各类法人提供政务咨询。
  2、为国内、国外公民和各类法人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3、为国内、国外投资者提供投资和政策咨询、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和水、电、气等配套社会服务项目的手续。

  四、筹建市、县(市)区便民服务中心的领导机构和管理体制
  为做好市、县(市)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市政府成立便民服务中心筹备领导小组,由代市长章振国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刘绍忠、副市长雷晓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顾体明担任,副主任由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建工作,对市、县(市)区两级的筹建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各县(市)、区政府相应成立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建工作。
  市政府授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中心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同时兼任中心正副主任。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的性质、级别在机构改革中一并考虑。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服务中心行使以下职责:
  1、对进入中心的国内、国外公民和各类法人提供服务。
  2、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的各部门窗口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对各部门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和服务。
  4、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组织联合办公,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决策,并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
  5、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和督办。
  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五、进入市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的部门
  下列单位进入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开展工作:
  市计委(含市矿管办)、市经贸委、市建委、市外经委、市科委、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经协办、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林业局、市劳动人事局(今就业局、社保局、人才交流中心)、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政公用局、市供电局、市土地局、市规划局、市建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消防支队、市统计局、市容局、市房管局、市园林局、市粮食局、市教委、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信息办、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交警支队。
  根据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现有办公场地的实际情况,市车辆管理所、市房管局、市人才交流中心设立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
  昆明市总工会在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开展工作。
  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的各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至少选派1至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同志担任窗口工作人员,并在便民服务中心固定工作至少一年。
  (各县(市)区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参照上述要求组建)

  六、市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
  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务改革的一项开创性工作,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考虑到我市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时期,政府机构改革尚未进行,市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准备分两个阶段建立:
  第一阶段:在不改变各部门职能和人员隶属关系、各单位收费规定及入库办法的基础上,各部门自行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下,力争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制定适应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要求的工作制度,进入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相对独立运行,参与联合办公。
  第二阶段: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以实现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为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我市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和规范审批项目的手续,为推行电子政务工作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通过现代办公自动化技术的运用,实现便民服务中心与各部门网络化办公,建立市政府各类行政事务由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各部门分头办理的运行机制。

  七、市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的公共制度
  为适应市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要求,市便民服务中心配套建立以下公共制度,各窗口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1、制定《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各类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对各部门进入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按以下五类进行分类管理:
  (1)窗口办理事项:指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
  (2)窗口承诺办理事项:指不能当天办结,需送回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的申请事项;
  (3)窗口联合受理事项:指需由2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4)窗口转报办理事项:指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
  (5)窗口控制事项:指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的申请事项。
  实施窗口办理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窗口承诺办理事项的承诺办理制,窗口联合受理事项的联合办理制,窗口转报办事项的负责办理制,窗口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
  2、制定《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联合办理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对需要多部门受理的事项建立联合受理、联合办公协调和决策机制。
  3、制定《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各窗口服务部门按照“政务公开、行政公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公开办事制度、办事内容,明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办事时限,公开收费依据及标准。
  4、制定《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收退件管理办法》、《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接办件日统计表》,跟踪监督、督办和协调各窗口办理事项。
  5、制定《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制度》,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
  6、制定《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评议卡》,接受社会监督。
  7、为改善投资环境,清理和规范收费,确保“一站式”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建立由银行代办的“一个窗口”收费制度,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实行统一收费。

  八、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投诉机构
  设立独立于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体以外的投诉机构,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及便民服务办公室实行监督。该机构的设立和工作形式、工作人员的抽调由市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

  九、关于市便民服务中心的宣传工作
  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体系是市政府为改善我市投资环境,为广大群众服务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一项重要的行政制度改革的探索,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各新闻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形式,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宣传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全市的宣传方案由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新闻办公室组织实施。

  十、组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时间安排
  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组建分三步进行:
  1、2001年1月15日前,市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就位,18日开始试运行。
  2、2001年2月18日前,四城区和安宁市便民服务中心应全部组建完毕并试运行。有条件的区(市)争取在2001年1月18日与市里同步组建运行。
  3、2001年6月18日前,其余县区全部组建完毕并运行。
  以上工作方案,望认真抓好落实,并将筹建工作情况及时报送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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