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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珠算等级鉴定费和升级签证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11 生效日期: 2001-07-01
发布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苏价费[2001]216号、苏财综[2001]119号
省珠算协会:
  你会《关于调整珠算等级鉴定费和升级签证费的报告》(苏珠协[2001]3号)悉。经研究,同意你会对参加珠算(含珠心算)等级考试鉴定的考生,按每人每场次15元,收取等级鉴定费;对已领珠算等级合格证,又参加升级考试合格的考生,办理升级签证时,收取升级签证费5元/人次。
  本批复自7月1日起生效。各级珠算协会接文后,即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费用作为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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