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温政办[2004]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6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国发(2003)23号和浙政发(2004)2号文件精神。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总的要求是,广泛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行政许可法,并积极参与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宣传行政许可法作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工作内容,的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6月21日-27日为全省行政许可法宣传周。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要采取现场咨询、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张贴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到通俗易懂,有声有色,形成声势。要组织人员到乡村、街道、社区、企业等宣传行政许可法,赠送宣传资料,使宣传活动贴近社会、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开辟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并注重宣传实效。
三、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对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作出统一部署。市本级的主要活动安排:1.在主要报刊设立专栏刊登有关文章;2.6月26日由市司法局、普法办、法制办牵头在市区举行大型咨询活动;3.以市政府名义召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座谈会,具体工作由市法制办组织;4.实施前夕由市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各级宣传、司法、法制等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共同配合,认真负责地做好宣传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