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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红牌楼商业城收取市场服务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4 生效日期: 2003-08-05
发布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成价函[2003]239号
成都红牌楼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核红牌楼商业城市场管理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受成都红牌楼商业城委托对该商业城进行管理,并对进场商家提供服务。根据对你公司的服务成本测算,经研究,核定红牌楼电器商业城市场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3元。服务内容包括:环境绿化及清洁卫生、治安消防、水电设施维护、房屋公用部位维修等。电器商业城以外区域的服务收费,由你公司与商家协商。
  本文从2003年8月5日起执行。你公司应与商家签定服务协议,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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