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府办[2004]4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授权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第一批企业名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今后,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减少以及企业名称变更,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国资委随时予以公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第一批企业名单
(截至2004年5月21日)
一、省国有企业名单
1、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5、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6、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8、广东物资集团公司
9、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
10、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1、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2、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
13、广东省丝绸(集团)公司
14、广东省旅游集团公司
15、广东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16、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广东省盐业总公司
18、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19、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
20、白天鹅宾馆
二、省持股企业名单
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4、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