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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龙岗大工业区、深圳出口加工区设立工商物价管理机构的请示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14 生效日期: 2001-02-14
发布部门: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深工商[2001]31号 2001年2月14日市编委:
按照市政府三届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若干规定》,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将在龙岗大工业区内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实行业务主管部门与管委会双重领导、以业务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在龙岗大工业区、深圳市出口加工区(下合称龙岗大工业区)设立工商物价管理机构的方案请示如下:
  一、龙岗大工业区、深圳出口加工区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是1994年7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由其直接管理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主要大型现代化工业基地。总规划面积174.4平方公里,覆盖龙岗区坪山、坑梓两镇,总规划人口65万人。至2010年,力争完成土地开发建设面积20平方公里;完成区内土地开发及市政基础设施投资60多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500亿元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约50%;人口规模达到30万人。深圳市出口加工区于今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在龙岗大工业区内,面积约12平方公里,是全国15个出口加工区之一。按其总体规划和前景看,该区规模大、档次高,加之又是相对独立的区域,客观上要求工商物价管理部门在该区应设立相应建制的机构和赋予相应的职能,才能更好地服务于该工业区的经济发展。

  二、派出机构设立方案
  (一)机构名称和建制
   设立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龙岗大工业区分局,为正处级建制。
  (二)管辖范围该分局的管辖范围包括龙岗大工业区(深圳市出口加工区)及龙岗区东部的坪山、坑梓、葵涌、大鹏、南澳5个镇。
  (三)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1、内设6个科室,均按正科级建制,定编56名。其中,分局领导4人,局长1人、副局长3人;办公室11人,政工人事科3人,登记注册室11人,法制科3人,综合监管执法科16人,物价管理检查科8人。
  2、下设5个工商所,即将原由龙岗分局下辖的坑梓、坪山、葵涌、大鹏、南澳工商所整体划入龙岗大工业区分局管理,这5个工商所的现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设置不变。
  3、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正常运作后,其消费者委员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及其办事机构的编制由龙岗区政府核定,消委会、个协的业务及行政关系挂靠龙岗大工业区分局管理。
  (四)内设机构岗位设置(见附表一)。
  (五)基本职能
  1、负责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三来一补”项目的登记注册工作,核发《营业执照》。对辖区内各类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辖区内企业经济合同订立、履行的监督检查和鉴证,查处违法经济合同。
  3、负责辖区内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查处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行为案件,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商标。
  4、负责辖区内经济广告、社会广告和文化广告的监管。依法对经(兼)营广告单位资质标准进行审查,查处虚假、违法违章广告。
  5、监管辖区内集市贸易和参与生产资料市场、文化市场以及金融、证券、劳务、技术、信息、建筑、运输、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市场交易中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各类市场网点,依法给各类市场核发营业执照。
  6、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打击走私、贩私活动,维护经济秩序。
  7、负责辖区内价格管理与检查工作。对市场物价变化情况及收费标准进行调查统计。
  8、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委员会开展工作。
  9、承办市工商局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三、按本方案设立机构的主要理由
  (一)龙岗区总面积940.9平方公里,约占全市总面积的47%。龙岗区东部5镇位于与惠阳市的交界处,面积479.5平方公里(约占龙岗区的一半)。这5个镇的地理条件复杂,交通不便,管理难度大。目前,这5个镇现有各类内资企业1092家、外资企业890家(含“三来一补”项目)、个体工商户7080户。根据1999年统计,这5个镇的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财税收入等经济发展指标,分别占龙岗区相应指标数的33%左右。尽管我局已在以上各镇设置了工商所,但由于管理权限等方面的原因,这些镇的经营者,尤其是企业,经常要往返于龙岗工商分局办理有关业务,管理和服务均有诸多不便,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情况也大体相同。这也是造成这些镇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未能出现应有的“深圳速度”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龙岗大工业区、深圳出口加工区大部分建设用地在坪山镇,把周边的坑梓、葵涌、大鹏、南澳等4个镇纳入龙岗大工业区分局的管辖范围,将大大方便企业群众办事,降低龙岗工商分局的管理成本和企业经营成本。
  (三)从我市东部大旅游发展需要及龙岗区经济发展前景看,把上述5镇纳入该分局的管辖范围,将有利于工商物价监管职能的到位,有利于工商物价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推动龙岗大工业区和深圳出口加工区的健康有序发展。专此请示,请批复。联系人:市工商局人事处 碧丽电 话:5565592

附表一:龙岗大工业区分局机关人员岗位设置表单位名称 编制 岗 位 分局领导 4 局长1、副局长3 办公室 11 正副主任2、文秘资料1、财会2、收费1、收发机要1、电脑系统维护1、附属3 政工人事科 3 科长1、人事1、党群1 登记注册室 11 正副主任2、咨询1、名称核准1、管理2、初审2、执照打印1、发照1、档案管理1 法 制 科 3 科长1、案件审核1、案件复议1 综合监管执法科 16 正副科长3、经济监察4、企管1、个体管理1、外资管理1、合同管理1、市场管理2、商标广告管理1、综合1、工勤1 物价管理检查科 8 正副科长2、价格管理3、物价检查2、工勤1 合 计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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