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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06 生效日期: 2000-03-06
发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保证会议决定事项得到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就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有需由市政府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研究的议题,先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由市政府办公厅督办处承办,下同),由办公厅根据议题的条件成熟情况,再报请市政府有关领导决定是否召开会议,确定会议时间。市政府领导因特殊情况临时召开的会议,议题单位应知会办公厅,由办公厅根据情况派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协助议题单位做好会务工作。

  二、市政府领导确定开会研究某项议题之后,议题单位应提前三天以上将与会单位和会议材料报送办公厅,由办公厅印发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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