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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1999年广州秋交会期间广州地区宾馆客房房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0-08 生效日期: 1999-10-08
发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粤价[1999]273号

广州市物价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1999年广州秋交会的接待服务工作,现对1999年广州秋交会期间广州地区各宾馆(饭店)客房房价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9年广州秋交会期间,广州地区宾馆(饭店)客房价格原则上仍维持1999年春交会期间的价格水平。标准双人房最高价格(未含服务费及附加)分别为:五星级宾馆(饭店)1800元/天;四星级宾馆(饭店)1350元/天;三星级宾馆(饭店)810元/天;二星级宾馆(饭店)450元/天。

  二、省属未评定星级的宾馆(饭店)1999年秋交会期间的客房价格必须于交易会开幕前报省物价局重新审批。

  三、其它有关规定仍按省物价局、旅游局联合下发的粤价(1997)188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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