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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09 生效日期: 2001-06-09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赣府字(2001)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第九次全会、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23号)的要求,现就我省2001年纠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的纠风工作,要继续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和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务求在深化治理和行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一)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把社会医药费用不合理负担减下来为目标,进一步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
  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的购药行为。要在总结集团采购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设区市城市的医疗机构中普遍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第一的原则,在物价和纠风部门的监督下,制定规范的招标采购程序,建立统一、科学、通用性强的评标体系。加强对招标主体行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和纠正以招标采购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强行安排药品交易和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规范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行为,通过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的好处应主要让利于患者,医疗机构可分享一定比例。
  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法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重新换发证照,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快认证工作,逐步解决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过多过滥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按照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开展药品多种经营模式的试点工作。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取缔和纠正无证照、证照不全及超范围生产经营药品的行为,对已取缔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要落实监管责任制,确保不出现反弹。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一次性输液器、虚假药品广告、在药品购销中进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
  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继续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和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收费标准,完善医疗补偿机制。实行药品和医疗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在医疗机构推行“医疗服务价格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和对医院药品销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促进合理用药。
  (二)围绕推行农村税费改革,抓好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三个县(市),除按规定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外,不得再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摊派。没有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其它县(市、区),继续实行农民负担定项限额、“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严格做到“八个禁止”。进一步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提高监督卡的入户率,规范卡内项目,严禁加项加码。切实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继续深入治理农村用电用水乱收费,坚决取消附加在电价上的所有不合理收费以及有关基金和附加费,不准在农村电网改造中搭车收费和向农民集资。坚决纠正在农村报刊征订中下指标、定任务,搞层层摊派,或将报刊征订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内容的做法。全面清理并坚决取消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和涉农负担案件上报纪律。凡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严重事件和死人等恶性案件或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查处不得力的,要追究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三)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实现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要在保证国道、省道和“绿色通道”畅通的基础上,争取在8月底前,确保在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要以明确收费期限为重点,进一步清理公路收费站(点),严把设站(点)审批关,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规范中外合资、境外独资企业收费站的收费行为,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四)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力度,重点解决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
  下大力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今年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得高于2000年。在国家和省级贫困县试行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和收费银行代收制改革试点,小学生每人每学年收费不得超过12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收费不得超过230元,凡超过的要降下来,未达到的不得提高。除必须由学校统一订购的课本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费用,各地规定的代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和使用教育部与省级教育部门公布的用书(学具)目录以外的教学辅导参考资料;不准以“建校费”、“教育基金”、偿还“普九”达标欠款及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等各种名目向学生乱收费;严禁对中小学校搞各种摊派和搭车收费;不准农村中小学校强制学生统一着装并收费;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农村小学和初中一律使用普通黑白版教科书。
  严格规范大中城市非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收费。高中招收新生,应遵守“三限”政策,即:限分数(不准违反规定录取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新生)、限人数(不准超过国家规定的班额,择校生数量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限钱数(择校生交费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标准),不得向择校生收取建校费或赞助费;不准挤压计划内招生指标,变相扩大择校生人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不准违反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另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变相搞“双轨”收费,2001年的收费要稳定在去年水平上。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应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
  (五)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巩固和扩大已取得的成果。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重点清理整顿涉及乡镇企业的收费、集资和摊派,今年6月底前要全部取消不合理收费,同时抓紧制定向乡镇企业收取费用和乡镇企业承担费用监督管理办法。实行向企业收费公示制度,省经贸委今年要完成编制全省涉企收费目录工作,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加强对公安、交通、工商、建设、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执收执罚部门在收费项目审批、费用的收缴及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的经营服务收费行为,严禁利用市场准入、准销、准用等手段封锁市场并向企业乱收费,严禁职能部门将应该向企业提供的服务转移到中介机构并提高收费标准。
  (六)坚决狠刹违规发放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的不正之风。违规发放和使用代币购物券(卡)行为,违反财经纪律,扰乱金融秩序,助长奢侈浪费等消极腐败现象,必须坚决禁止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这股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反复性,必须坚持不懈地狠抓几年。要抓住节假日易发期,对大中型市场(店)进行监控,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和监督检查。发现顶风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违纪单位和党员干部,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按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商家,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或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理。省纠风办要负责协调中国人民银行和工商、物价部门制定狠刹违规发放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正之风的政策规定,明确市场管理、经济处罚主体和办法。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发放和使用代币购物券(卡)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坚决狠刹这股不正之风,严防反弹,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搞好纠风工作,使面上刹风、专项治理和源头防治紧密结合,整体推进,不断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

  二、抓好纠风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省委、省政府反腐败三项任务分工,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政府采购、减轻企业负担和政企脱钩等工作,分别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厅、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经贸委作出抓落实的具体安排,并抓紧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今年要突出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和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要重点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和抓好取缔非法药品市场的巩固工作;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重点抓好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的落实;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要重点抓好禁止下达收费指标,制止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要把重点放在农村中小学校。其它各项工作都要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抓住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一抓到底,切实抓出新成效。要加大治本工作力度,特别要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积极探索一些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扩大社会监督以及改革管理体制等措施遏制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
  (三)坚持抓典型、抓查处,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将在全省开展一次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对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医疗机构对药品销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将继续开展全省性的检查和抽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点加强节日期间和国道、省道及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检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将在春秋两季开学前后开展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主要抓好典型案件的督查。检查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适时组织新闻单位参加。通过深入基层和实地,及时发现不落实的问题和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案件要一查到底,做到件件有着落,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重视抓好正面典型,用典型经验指导和推动工作。
  (四)继续搞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民主评议行风要按照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制定的三年规划抓好落实,在完成26个系统行业评议工作后,逐步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基层站所延伸。今年全省重点搞好教育、民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国税、地税、环保等8个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近两年已评议过的系统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要把纠风专项治理和廉政、勤政作为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并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机结合。铁道、电力、海关、税务、金融等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都要对本系统各级单位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提出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并督促参评单位切实解决突出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达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目的。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纠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把它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精心组织好各项纠风工作的实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纠风专项治理责任制。各纠风专项治理的牵头和参与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各部门、各行业都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行业作风建设的长远规划,自觉把行业作风建设与行业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抓。各级纠风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推动有关部门按照今年确定的纠风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抓好落实。要加强纠风工作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纠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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