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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百万吨优质柑橘产业化工程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9 生效日期: 2006-11-29
发布部门: 重庆市农业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渝农办发[2006]79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农业(果业)局、有关单位:
  2006年11月29日,重庆市农业局组织召开了市百万吨优质柑橘产业化工程专家委员会会议。会议对近年来我市百万吨优质柑橘产业化工程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形成了一致的意见。现将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百万吨优质柑橘产业化工程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
  2006年11月29日,重庆市农业局主持召开了市百万吨优质柑橘产业化工程专家委员会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市级有关部门、重点区县农业局的领导和专家,部分龙头企业负责人。会议对市经作站提出的百万吨优质柑橘产业化工程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并形成了一致的处理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重庆市百万吨优质柑橘产业化工程发展品种名录的确认
  1、经专家委员会审议确定,下列品种为重庆市百万吨优质柑橘主导和观察待审定品种:
  主导发展品种:
  早熟品种:哈姆林、早金、渝红橙、日南1号;
  中熟品种:北碚447、铜水72-1、特洛维塔、梨橙、奉节脐橙、纽荷尔、天草、不知火、尤力克柠檬;
  晚熟品种:奥林达、路得红、清见、W默科特、塔洛科血橙。
  观察待审定品种:鲍威尔、斑菲尔、切斯勒特。
  2、在上述品种名录中未经审定的品种需尽快经市农作物品审会审定后再予确认。
  3、在未完成品种审定程序前,品种发展属企业行为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二、建园技术规范
  1、专家组一致同意将垄型法改土纳入重庆市百万吨优质柑橘产业化工程推荐改土方式之一。
  2、建议尽快修订建园技术规范。
  三、关于苗木繁育
  1、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尽快完善一、二级采穗圃的主导品种种源配备。
  2、接穗供应按三级良繁体系要求和相关农业行业标准(《柑橘无病毒苗木繁育规程》NY/T 973-2006)进行,在一、二级供应不足时,经相应程序确认后育苗场(中心)可以自行在网室中繁育一定数量采穗树用于补充接穗来源,但育苗场(中心)不得相互间供穗。
  3、八个定点育苗场(中心)要尽快完善网室设施,充实发展品种网室采穗树,并建立严格的档案制度。
  4、尽快集中建立单系砧木种子生产圃。
  5、建议将育苗温室雾灌技术列入育苗技术规范。
  6、建议在育苗规程和苗木繁育标准中增列禁止采用“中间砧嫁接法”,淘汰老弱苗。
  7、关于弯根苗界定,建议对主要弯根类型以图示方式描述,并对相关技术人员和农民用户进行宣传培训。
  四、关于高接换种
  参照农业部颁发的《柑桔高接换种技术规程》(NY/T971-2006)执行。
  五、关于渝津橙黄化问题
  进一步全面调查研究,尽快明确黄化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方案。
  六、关于幼树抚育管理
  建议尽快制订柑橘抚育期管理技术规程。
  专家委员会建议对我市百万吨优质柑橘产业化工程在已有的监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程监管,确保我市百万吨优质柑橘产业化工程项目稳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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