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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各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抓紧办理200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07 生效日期: 2006-11-07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各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2005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年度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工作已进行2个月,但仍有部分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未按规定办理年审和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手续,为确保《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各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06]108号)落到实处,现再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目前尚未进行2005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年度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工作的各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请尽快到所在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办理税务登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年度审核和缴纳保障金手续。
  二、到2006年12月31日止,对不进行年度审核或不按规定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将通过地方税务部门视作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全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审核地点:
  (1)南宁市中山路66号外滩新城金外滩商务大厦一楼市残联综合服务大厅。
  (2)各县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办理税务登记的主管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
  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或缴纳地点:
  (1)办理税务登记的主管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
  (2)市工商银行对公网点。
  五、南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咨询电话:2816603、2832593
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0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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