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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政府系统专网平台升级改造和视频会议系统扩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23 生效日期: 2006-10-23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吉政办函[2006]159号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全省政府系统网上视频会议系统的通知》(吉政办发(2003)7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络平台升级改造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12号)要求,在中国网通集团吉林省通信公司的大力支持下,2004年底,全省政府系统构建起了以省政府办公厅为核心枢纽,连接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省军区、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各部门和省内各市(州)、县(市)政府,承载数据、语音、视频等多媒体业务的高速宽带网络。2006年5月,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和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全省政府系统网上视频会议系统。目前,系统运行稳定,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网络基础和应用环境。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络平台升级改造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12号)要求,为加快实现各系统间宽带网络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将继续与省通信公司合作,完成对其他有关单位(省政府发文单位)的专网网络升级改造工作。本次升级改造将依托电信网络基础设施(ADSL链路),构建带宽为1M、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的专用宽带网络,为公文传输、信息报送、邮件系统和各项专业应用系统的网上应用提供基础网络环境。
  此外,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省政府领导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省应急办牵头组织建设全省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应急平台体系要依托全省政府专网进行建设,目前,尚有部分省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应急平台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未实现与省政府办公厅的专网宽带联接,未完成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按照《省政府应急平台近期建设工作安排意见》,拟于近期将应急平台纳入省政府专网(2M接入)和视频会议系统,增加视频会议节点,完善全省应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为确保上述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政府专网升级改造和视频会议系统扩容是网络应用项目开展和应急平台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具体承办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人员名单请于10月31日前报省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联系人:袁静,电话:0431-8905906,传真:0431-8905905)。
  二、做好新旧系统迁移过度工作。专网平台升级改造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后,各有关单位原有的电子邮件、电子公文、信息传输等应用系统均要迁移到新的网络平台上。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出现问题及时与省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或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31-8905906、8904464),确保网络畅通。
  三、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网络和信息资源安全保密工作。专网平台要与国际互联网进行严格的物理隔离,与各单位内部局域网逻辑隔离,不传涉密信息,并做好病毒防范工作。
  专网升级改造及视频会议系统扩容均为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方面的重要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视频会议系统扩容涉及单位名单
  省人防办(省民防局)、省煤炭局、省牧业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电视台、省电力公司、省武警总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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