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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加强夏收季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5-30 生效日期: 1995-05-30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5]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加强夏收季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夏收即将开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列入议程,落实责任,狠抓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严禁占用道路打场晒粮,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畅通。
  关于加强夏收季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
  最近一段时间,我市道路尤其是晋煤外运干线公路由于多处路段路面严重损坏,部分路段进行路面维修,车辆通行困难。加之道路两侧乱设乱建煤场煤堆,乱停乱放车辆等严重交通违章,致使我市道路交通十分拥挤,经常发生交通堵塞。目前,夏收季节即将来临,如再发生农民占用道路打场晒粮问题,道路交通将要更加拥挤不堪。因此,为预防堵塞,减少事故,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现就丰收季节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各有关新闻单位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和印发宣传品,组装宣传车、书写张贴大幅标语等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向广大农民群众尤其是公路沿线的农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禁止占用道路的规定,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占用道路打场晒粮的危害性,使严禁占用道路打场晒粮这一法规,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占用道路打场晒粮的危害性,使严禁占用道路打场晒粮这一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公路沿线乡(镇)和当地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共同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教育群众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决纠正本位主义、利已主义和侥幸心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二、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占用道路打场晒粮,不仅引起交通堵塞,影响道路畅通,而且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危及交通安全。因此,一定要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市、区)、乡(镇)、村三级领导,要把禁止占用道路打场晒粮列入当前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专抓此项工作。要坚持“谁分管、认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要派专人住村实行包村、包户,保证打场晒粮场地和收打机具落实到实处,逐级明确现象,就由那个包片领导负责。凡因占用道路打场晒粮引起交通堵塞或诱发交通事故的,除对责任者严肃处理外,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及早动手,解决好农民打场晒粮所需的农机和场地。占用道路打场晒粮问题在一些乡镇年年禁而不止,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打场晒粮的农机和场地不落实。因此,各级领导要及早动手,提前安排,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把农民打场晒粮的场地落到实处。要将解决场地问题以责任书的形式,具体落实到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确保农民有足够的打场晒粮场地。同时,各级政府要把收割、脱粒等农用机械及时调拨供应到农民手中,为农民群众打场晒粮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四、政府牵头,交警部门为主,各有关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加强夏收季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成立有分管领导参加的检查组,组织公安、交通、公路、农机、消防、保险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边检查、边纠正、边宣传、边教育,共同制止占用道路打场晒粮。对于个别“钉子户”、“难缠户”政府领导要亲自出面解决,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防止蔓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有关部门要发扬主动工作精神,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坚决制止各种违章占道行为,确保我市道路安全畅通。

  五、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严管。夏收期间,各交警大队领导要明确分工,实行大队领导包线、中队领导包片、包村,责任到人。对重点路线组织专门力量昼夜巡逻检查,对重点村庄,要派专人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的处理。对占用道路打场晒粮的现象要发现一处制止一处,防止形成气候,对个别不听劝告,不服管理的,要依法从严查处。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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