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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30 生效日期: 2007-04-30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7]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江苏省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对于加快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9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06-2020年,以“十一五”期间为重点。
  一、防震减灾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地震构造与地震活动概况。我省地处华北断块与华南断块交接地带,地质构造和地貌条件复杂,近20条断裂隐伏于现代沉积之下,黄海海域也存在大量的活动断裂,大部分地区及邻近海域在历史上都发生过破坏性地震,属我国东部地区中强地震活动水平较高的省份。1668年山东郯城8.5级大地震,使我省遭受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省境内及近海海域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17次,6级以上5次,给我省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
  (二)“十五”时期防震减灾工作成效。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把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全面加快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防震减灾工作从过去局部重点防御逐步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转变,促进城乡防震减灾工作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加大了执法力度,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防震减灾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省和各市以及绝大部分县(市)建立了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绝大部分市县地震工作机构保持稳定,防震减灾经费逐年增加;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全省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和监控能力处于全国较先进行列,年度地震活动趋势及有感地震后的震情趋势判断准确率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稳步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进展顺利,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正式成立,地震应急预案日趋完善,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健全了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体系,建成了一批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防震减灾工作发展不平衡,防震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仍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地震台网布局不尽合理,地震监测和预报能力有待提高;城市综合防御能力和农村防震能力亟待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部分重大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应急体系有待完善,技术支撑系统缺乏,城市避险能力不强,社会公众防灾意识比较薄弱。
  (四)地震形势及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地震局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判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4号)精神,我省有2/3的陆地面积和南黄海近海海域位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相关研究表明,全省及其近海海域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2020年前存在发生多次6级、甚至6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性,既存在发生大震的长期危险,也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现实危险。江苏人口众多、经济发达、城镇密集、社会财富集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人口和社会财富将越来越向城镇集中,地震灾害潜在威胁加大。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目标的关键阶段,需要有一个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扎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全面提高我省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规划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可靠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1.综合抗御6.0级地震能力的基本指标。
  ――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指标。省内陆地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近海海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5级;省内陆地地震速报时间达到5分钟,邻区及近海海域小于10分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1-2天内,能对后续地震实现早期判定;全省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成功率不断提高,短临预报能力有新的突破,力争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前能作出有一定减灾实效的预测预报;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大中城市和重点危险区城市建立公众预警系统机制。
  ――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指标。城镇新建一般建设工程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并按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全部按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并进行抗震设防;设防地震加速度0.05g及其以上地区,60%以上农村房屋采取抗震措施;重点监视防御区内,80%以上农村房屋采取抗震措施;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大中城市,全部完成地震活断层探测及其危险性评价;特别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建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
  ――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指标。省、市、县地震应急管理组织和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具有完善的分级分部门、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预案体系;省和市具有完善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灾情立体监控系统;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具有合理的灾难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具备必要的避险救助、救生设施;具有健全的救援力量及其支援保障体系,构建社会救援资源网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获取灾情信息及时,指挥系统运转有序,救援力量能在3小时内实施救援。
  ――救灾恢复能力指标。具有完善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重点监视防御区各县(市)拥有1个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确保地震灾区在6小时内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24小时内基本恢复正常秩序。
  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在具备上述能力指标的基础上,应强化防御措施,建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抗震设防要求,适当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建立大震警示与警报制度,实现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预警及紧急处置。发生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后,震中区工作和生活秩序基本正常,房屋基本不倒塌,无人员直接死亡。
  2.分阶段目标。
  ――到2010年,沿江地区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南通、泰州、扬州等8个城市全部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全省基本达到抗御6.0级地震的监测预报能力指标;全省城镇新建一般工程全部达到《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全部按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沿江8个省辖市农村新建房屋80%以上采取抗震措施,其余地区农村新建房屋60%以上采取抗震措施;各市、县地震应急管理组织和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具有完善的分级分部门、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预案体系;各省辖市具有完善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灾情立体监控系统。
  ――到2015年,沿江地区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南通、泰州、扬州8个城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各城镇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其农村地区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地震的能力;其余省辖市市区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其农村新建房屋80%采取抗震措施。
  ――到2020年,所有省辖市市区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沿江8个市所有城镇和农村地区全部具备综合抗御6.0级地震的能力,其他地区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三)发展战略。
  1.以大城市和城市群地震安全为重点,逐步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拓展。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切实推进大城市和城市群的地震安全工作。加强城市直下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力度,使用先进的震害防御技术,强化防御措施。加大对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石油化工、广播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等重大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力度。加强城市公园等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城乡防震减灾工作,改变农村房屋不设防的状况,促进城乡和区域防震减灾工作协调发展。
  2.以地震科技创新为支撑,全面推进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重视和加强地震科技的基础研究、开发研究和应用研究,强化地震监测预报、防震抗震、预警和应急处置关键性技术的攻关研究,提升地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和水平。
  3.以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为平台,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抗御地震灾害能力。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的参与程度,增强对地震信息的理解和心理承受能力,掌握自救互救技能。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防震救灾活动,加强群测群防,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三、防震减灾工作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科学合理规划全省地震监测台网,逐步增加台网密度,更新地震监测装备,全面实现地震监测台网现代化。重点建设抗干扰地下深井综合观测和海洋地震观测工程。对东海中国科考深井孔加以改造利用,安装地震监测仪器,强化对郯庐断裂带地震活动的监测。加强地震短临前兆台网建设,健全和完善地壳形变等地震中长期前兆台网,提高地震前兆观测能力。加强大中城市重要建筑群和生命线工程强震动观测管理,增设强震动监测设施。
  (二)提高地震预报水平和应急指挥决策水平。选择地震活动性高、震例资料积累较多、监测基础较好的茅山断裂带,建设具有实效的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工程,获得区域地球物理场信息,检验和完善现有地震预报经验和认识。加强中强地震预报基础科学技术攻关,探索更有效的地震预报理论和方法。建立实用化的地震预测系统。制订和落实震情短临跟踪方案。规范地震信息发布,逐步向社会公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
  (三)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地震安全。加强以城市地震隐伏活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为基础的城市综合震灾预防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及其以上城市的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开展省辖市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重视和加强对病险水库、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以及危旧校舍的抗震性能评估和查险加固工作。开展沿江8市区域性地震区划图编制工作,强化防御措施,确定抗震设防标准。加强地震工程基础建设与技术开发应用,组织开展新型结构抗震、隔震、减震和健康诊断等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认真总结和推广应用。
  (四)稳步实施农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编制农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农村民居防震安全示范工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广。2010年前,初步建立村镇房屋抗震设防政策扶持和引导体系。加强农村民居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开发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民居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逐步建立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抗震设防技术培训,推进农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建设。
  (五)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完善各地各有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检查和落实,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明确层级管理职责、完善应急工作程序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市、县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和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完善地震应急基础装备。抓好地震应急基础装备建设,保障应急工作及时、高效进行。
  (六)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加强省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能力。各市要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健全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机制。充分依靠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助力量。大中城市要规划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各有关部门按照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地震灾害保险、社会捐赠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救助补偿机制。
  (七)切实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制定各地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形成完善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因地制宜地开展地下水、动物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工作。
  (八)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强化防震减灾意识,建立地震、宣传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机制,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各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区)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四、“十一五”期间重点项目
  “十一五”期间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继续支持防震减灾事业,落实防震减灾各项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对推动防震减灾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拓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全省抗干扰立体综合地震监测系统工程。全省新建10-15个深井抗干扰综合数字地震台。在新建和已建成的12个深井观测井安装强震仪和增建高精度GPS连续观测点,强化覆盖层较厚地区的地震监测能力,形成有效的地震立体监测系统,获取更多的地震前兆信息。完成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防灾减灾预警信息系统》项目子项目――《江苏省防震减灾技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完善全省防震减灾技术系统基本功能,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决策水平。
  (二)茅山断裂带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工程。建立和完善茅山断裂带由微震、地下水、电磁场、应变、水准和GPS综合形变观测等组成的地震监测网。开展新型地震电磁波观测设备和数据处理方法应用研究,实施茅山断裂带地球物理勘探,建立地震综合概率预测技术平台,增强对溧阳老震区和茅山断裂带两侧城市的地震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短临预测的科学性。
  (三)东海超深井综合数字地震监测台阵工程。利用中国大陆科考深井主孔和3个先导孔,安装4套深井数字宽频带地震仪(在每个先导孔安装记录大地形变的应变仪和倾斜仪、磁力仪、水位水温仪);新建6个浅井数字地震台和1个数据处理中心,形成由10套井下数字地震仪和15套井下数字地震前兆观测仪组成的深井综合数字地震监测台阵系统,重点加强对郯庐断裂带附近城市、连云港等沿海城市及核电站的地震安全监控。
  (四)城市震害综合防御和应急救援响应工程。完成无锡和南通2个城市的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工程;建设以沿江地区的重要基础设施、易产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综合震灾预防基础地理信息系统、震害预测和快速评估技术支撑系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3个市地震应急辅助决策、灾情获取和指挥系统;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大中城市分别建成1个应急避难场所。积极为政府决策、城市规划、工程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指挥和紧急救援能力。
  (五)农居防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开展全省不同区域农村民居类型的震害调查,加强农村民房抗震设防要求和防震抗震技术指导。编制农村民居防震减灾技术指南及其配套设计图集,建立农村民居基础资料数据库,省、各市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25个县(市)开设有关农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技术信息服务网站,为实施农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和服务。
  (六)防震减灾素质增强工程。利用新技术和新手段,加强防灾宣传教育系统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设1个省级防震减灾远程教育网络系统平台;南京和溧阳各建1个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市、县分别新建1个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提高宣传教育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建立和完善各市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考核和督查,形成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大中城市地震工作机构力量,进一步明确职责,把人员配备和所需经费落到实处。其他县(市、区)也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地震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切实将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震减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下防震减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捐赠和地震保险相结合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使全社会防震减灾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加强法制建设。适时提请省人大修订《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完善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我省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和震后救灾与重建等方面的配套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防震减灾技术标准的监督管理,稳步推进地震计量工作。加强防震减灾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管理。
  (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改善地震科学研究机构的软硬件设施,建设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增强地震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通过加强防震减灾重大科技问题的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研究、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和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全面提高防震减灾科技支撑能力。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不断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增强我省防震减灾科技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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