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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职学校学生乘火车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05 生效日期: 2007-11-05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榕教职成[2007]40号

省、市属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确保中职学校部分学生寒暑假顺利乘火车往返家校,请你们做好以下有关工作:
  一、认真学习并向学生宣传福建省教育厅转发《铁道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办学[2007]31号)(查阅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重要文件栏)。
  二、各有关学校应指定具体部门与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建立健全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制度,加强对火车票优惠卡发放和使用管理。严禁一人多卡、倒卖和转借火车票优惠卡。
  三、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中职学校学生购买火车票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07]17号)要求,学生购买火车票使用的优惠卡购买及充值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福州市教育局职成处负责办理福州市地域范围内所有中职学校(含省、市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部分有中职学生的高职学院)学生购买火车票使用的优惠卡购买前申报及第二、三年的充值工作。
  四、认真做好学生基础数据的上报工作。每年9月17日前上报当年本校全日制在校中职学生需购买火车票优惠卡人数。每年11月5日前和5月15日前分别两次上报×××校在校学生基本情况(附件1)、×××校学生往程(回家)乘车计划(附件2)、×××校学生返程(返校)乘车计划(附件3)。福州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中职学校(含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应按时将报表报到福州市教育局职成处(email:fzzcc@126.com传真:83310581,联系电话:83332651,联系人:王彬)
  五、学校应负责与火车票优惠卡及统一学生证制作的公司联系购卡、证事宜。主动与当地的火车站联系,做好集中办理火车票购买工作。
  六、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充值时间为每年9月10日至12月20日的工作日。请学校收齐需充值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事先联系福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安排时间后,到福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充值事宜。

福州市教育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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