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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13 生效日期: 2008-01-13
发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08]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3552号)精神,2008年我市春运将从2008年1月23日开始,3月2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2008年春运期间,我市旅客运量将达439万人次,增长5.78%;其中:公路120万人次,增长3.05%;水路67万人次,增长2.47%;铁路142万人次,增长3.64%;民航110万人次,增长14.6%,本市公共交通3950万人次,增长2.89%。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我市2008年春运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协调,落实管理责任
  今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各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统一组织落实春运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掌握动态,及时高效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运输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认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并切实进行整改, 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和经费,给予优先安排。要关心一线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工作,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合理安排运力,满足社会需求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春运期间,陆、海、空各条块单位要认真分析历年春运客流规律,及早调研掌握客流变化动态,科学预测客流,合理调配运能,确保春运期间客货运力充足。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公共交通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开展区域协作,做好与机场、车站、码头客流的配套衔接和紧急疏运工作,发挥运力的最大效能。劳动及各经济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等要协助铁路部门确定重点保障单位,严密组织客票预售,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引导、规范好劳动力市场,做好客流的平衡工作。
  油品供应企业要保证客运车辆的用油需求,如出现大量车辆等待加油的情况,应设置专用加油位,优先保证客运车辆加注燃油。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货物运输,保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
  三、加强安全管理,遏制事故发生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运输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执法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全力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安、交通和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加强交通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对事故多发路段,要增设警示标志和道路安全保障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运输生产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运输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飞机、车、船及其相关服务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严禁安全与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运输工具参与春运,汽车站、客运码头、火车站、机场要配备使用安全检测设备,把好危险品管理关。城管、交警、运管、公安、公交等单位要通力协作,做好火车站客流的疏运工作,维护火车站广场及周围的秩序和安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票贩活动;安全生产监督、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公路路政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设立春运安全服务站,严厉打击超载和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疲劳驾驶,切实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海事、港口、水路运管、水上公安、航标、航道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实施综合管理,清除航道、港口、码头等各种违章占用,规范航行标志等安全设施,打击超载和各种强买强卖行为,确保水上运输安全。城管、工商、卫生、环卫、公安、民政等部门应主动配合做好春运工作,重点保证旅客集散通道、场所的市容环境、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市场与治安秩序等。春运期间客流集中,是各种呼吸道传染病易发时期。各运输部门要采取措施,努力做好车站、码头、机场和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有效预防、控制传染性等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突发事件、紧急事项要及时报告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主管部门。
  四、强化市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运价法规和有关标准,严禁哄抬运价;各交通运输部门要增设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具备条件的要提供电话订票、网络订票、送票上门等服务,尽量方便旅客购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的问题,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及时调研,尽快协调,妥善处理。
  口岸各监管单位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加强协作配合,克服困难,增设必要的通关和服务提示,主动为旅客、货主排忧解难,提高口岸的通关效率,切实保证口岸的安全、有序和畅通。市政府口岸、对台工作等部门要加强对厦金直航和两岸春节包机工作的领导、协调,口岸联检、运输部门要通力协作,努力开展优质高效服务,展现良好的口岸形象。
  五、畅通信息渠道,倡导错峰出行
  确保春运信息畅通,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及时应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关键。一要做好客流信息发布。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及时发布春运动态、景点状况、气象资料和车船航班等信息,增强透明度,合理引导旅客错峰出行。二要加强现场信息沟通。一旦发生飞机、车船班次延误或取消等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旅客作出权威解释,坚决杜绝因信息不对称、服务不到位而导致的旅客过激行为。三要落实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各行业和地区的春运工作部门要做好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紧急报告工作,一旦发生诸如旅客积压、安全事故等影响较大各类重大事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要做好春运统计工作。自春运开始之日起,各有关单位每10日要向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春运统计报表。
  各单位春运领导工作机构、工作方案等材料要及时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及时编制发布春运动态信息,统计上报春运数据。
  春运结束后15日内,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春运工作报告书面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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