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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关事务局《关于组织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04 生效日期: 2008-06-04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08]3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四日

关于组织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源节约意识,大力推进机关节能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以实际行动支援四川抗震救灾,确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联合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5日至21日)期间,在全省各级机关单位中组织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
  一、活动的主题和目的
  本次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节能,争当表率”,主要目的是通过机关工作人员切身感受能源短缺给工作、生活造成的重大影响和带来的不便,进一步增强资源忧患意识、依法节能意识和带头节约意识,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活动的时间和范围
  全省机关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的时间是6月16日,省直机关为8:30―17:00,各市、县(市、区)机关依据当地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下班时间结束。活动在省、市、县三级机关单位中进行。企、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本次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内容是“四个停开”:即上下班的班车和小车停开,机关工作人员乘公交车、骑自行车、骑电动车或步行上下班;办公楼电梯在2―5层停开,6楼以下办公区域的机关工作人员步行上下楼梯;办公区域的空调停开;门厅及走廊的照明设施停开,办公室、会议室不开或少开照明灯。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是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节约意识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建设节约型社会、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各机关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做到组织领导落实,提前布置安排,精心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确保机关人员90%以上的参与率。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当前形势,围绕活动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提示性标签、设计展览板、制作宣传栏等方式,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节能减排的指示精神和采取的重大举措,突出宣传《节约能源法》,广泛宣传节能典型经验和先进实用技术。要邀请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三)突出节能重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级机关要积极开展以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节约公用经费为重点的节能降耗工作,建立完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要将组织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逐步形成制度,持之以恒地做好机关节能工作。
  全省机关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由省机关事务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局负责当地活动的组织实施;没有设置机关事务局的,由负责本级政府机关节能工作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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