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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房重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09 生效日期: 2008-07-09
发布部门: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绵委办发[2008]39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重建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农房重建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9日
农房重建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抓好“5?12”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尽快住进经济、实用、安全的永久性住房,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乡(镇)、村范围
  (一)市级试点乡(镇)
  平武县:南坝镇平通镇
  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
  安县:晓坝镇(同时纳入向国家争取异地重建试点)
  江油市:青莲镇
  游仙区:魏城镇
  (二)各县市区要确定一个试点乡(镇)
  (三)各乡(镇)要确定一个试点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农房重建工作的总体目标,确保试点乡(镇)、村2008年底全面完成农房重建任务。
  三、工作职责
  灾后农房重建试点工作涉及援绵部队、各对口支援省市、相关县乡(镇)和市级有关部门,必须明确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8)53号)的精神和要求,具体职责分工为:
  市和县市区农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房重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援绵部队:主要负责市级六个试点乡镇的倒损房屋拆除、废墟清理、建设场地平整、镇村道路的抢通和保通、饮用水设施建设、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特困户建房的结对帮扶以及排危等工作。
  对口援建省市:主要负责提供规划编制、建筑设计、专家咨询、工程建设和监理等服务;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建设和修复道路、电力设施、供气、污水、信息网络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修复学校、医院、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社会福利、村(居)委会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修复塘堰、沟渠、提灌站等农业基础设施;修复耕地;组织施工工程技术人员,提供机械设备、器材工具、建筑材料等。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辖区内农房重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工作;准确核实重建对象的资格和建房需求,按规定程序审批农房重建;在专家的指导下,负责农房重建的规划选址;及时兑现政策补助资金,协调金融机构农房重建贷款支持;组织农房重建所需建房劳动力,保障农房重建的建材生产和供应;组织开展房屋的竣工验收。
  市级有关部门:建设部门负责农房损毁情况的鉴定组织工作;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选址规划、技术指导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损毁房屋的核查统计工作和恢复重建补助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拨付补助资金;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用地审批;农业部门要做好土地调整协调工作;经委要组织好建材企业生产;商务部门要做好灾民建房所需建材的产销衔接工作,保证建材物资供应;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市场和建材质量监管;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建材价格监测监管,保持价格基本稳定;铁路、交通部门要做好重建的物资调运工作;农业部门负责编制沼气池恢复重建规划;林业部门负责落实恢复重建所需林木砍伐指标;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农房恢复重建有关工作;审计部门要对灾后农房重建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建设方案(7月15日前)。市、县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和完善重建试点选址、规划、建设方案。
  (二)核实重建对象(7月20日前)。各县市区从民政、国土、建设、扶贫等部门抽调人员,深入乡镇村社,核准核实农房因灾倒损情况和农户建房意向,分门别类,登记建卡。并按照建房户本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村组公示—填写审批表—乡镇逐户复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重建对象。
  (三)开展宣传动员(7月10日起)。各县市区在试点乡(镇)有针对性开展农房重建的组织形式、补助政策、重建目标、工作责任等方面的宣传活动,力争使农房重建试点工作家喻户晓。
  (四)完善建筑设计(7月10日—7月20日)。由市建设局会同相关援建省组织专家,根据受灾群众建房意向和需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农房重建建筑外观、内部结构、配套设施等建筑设计,形成一批安全、经济、实用并体现地域特色、民族风情和历史文化的建筑施工图集,供建房群众选择。
  (五)全面开工建设(7月底前)。按照工作分工,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农房重建。要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六)8月31日前各试点乡镇要建好一批样板房。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极重受灾县市分别确定一个市级领导对口联系: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炜负责联系安县,市政府副市长林新负责联系江油市,市政府副市长邱明君负责联系平武县,市政协副主席文久喜负责联系北川羌族自治县。各县市区也要加强对整个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筹措。积极统筹和整合支持农村教育、卫生、畜牧、林业、水利、扶贫和移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集中支持灾后农房重建试点。政府主导,广泛吸引各方面资金成立担保基金,动员金融结构放大信贷比例,简化手续,为农房重建试点提供信贷资金支持。认真执行农房重建的补助政策,尽快将国家和省已经明确的过渡房和永久性安置房建设补助资金发放到重建试点户手中。调动农户的积极性,通过自建、援建和联建等多种渠道筹措农房重建试点资金。
  (三)搞好配套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扬主人翁精神,为部队和对口支援单位提供工作和生活服务。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提前做好选址、规划、设计和劳动力组织、建筑材料生产供应等工作,确保灾后农房重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切实强化监督。要加强农房重建试点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监督,确保重建农房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要加强农房重建试点的资金监管,按农房重建进度下拨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地发放到重建对象手中、使用到农房重建上。
  (五)加强督查督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后重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市目督办和农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房重建试点工作的日常督查,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县市区政府、部门和单位责任人,要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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