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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4 生效日期: 2008-05-04
发布部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建施[2008]285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奥运会的安全顺利举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所有建筑工程的安全,现就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施工企业要制定严格的用工管理制度和进、出场管理制度,对各类进入现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的安保检查和登记管理;现场应使用成建制劳务队伍,严禁私招乱雇,零散劳务人员,严防破坏分子混入劳务队伍之中;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未经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作业。
  二、落实例行检查制度,实行全民安全防范。各工程所有参建单位和人员应共同参与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地的安全。各施工企业还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作业人员作业和生活环境的安全。
  三、加强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各施工企业要制定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进行管理,有专门的库房存放,仓库应远离生活区和有火源的区域。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和资金的储备及应急演练工作,加强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五、各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报告渠道畅通。各施工项目部至少有一名项目副经理级以上的人员现场值班。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请各区、县建委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市建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工作,有关督查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先侠 63985792 lixianxia@263.net
二00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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